关于房产过户给子女的可行途径,其具体操作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首先,通过售卖的方式,将房屋转让给您的子女们。
在这个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税务项目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
如果该房产尚未满五年,那么还需额外支付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这两项税费,此外,契税及产权转移登记费也是不可或缺的。
其次,采取赠与的形式也能实现房屋过户给您的孩子们。
赠与过户相较于销售和赠与两种方式,所需缴纳的费用相对较高,其中,主要包含个人所得税、契税以及公证费用。
由于赠与行为被视为无偿接受,因此,受赠方必须承担个人所得税的课征,而另外,赠与过户还会牵涉到公证费用。
再次,以继承过户的方式把房屋转让给子女们,在所有三种方式的税务支出中,这种方式的税费支出是最低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的
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具体取决于孩子的年纪以及父母们各自的实际状况。
首先,针对尚未达到两周岁的子女,我们通常会主张由其母亲亲自承担起抚养责任。
其次,若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未能就抚养事宜达成共识,那么相关部门将会依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最后,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际,我们应充分考虑并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将房地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后代有多种不同渠道可行,包括进行公开销售、实施赠与行为或者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合法继承。在进行公开销售的过程中,需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税费,如果涉及到交易期不满五年的情况,还可能面临额外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计收;而若是采取赠与的方式,除了需要承担与购买同等的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之外,还需要支付额外的公证费用;相较之下,选择合法继承的途径能够享受到最低的税费负担,但也需要考虑是否存在遗产税的问题(若适用)。由于赠与是一种无偿的财产转移形式,因此接受赠与的子女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承担公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