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薪酬拖欠现象超出了一个自然结算周期或雇主明确表示不愿意予以支付,那么劳动者便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
然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仅为一年,且当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因拖欠薪酬产生争议时,这一权利并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制约。
然而,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则要求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及时提出处理申请。
除了申请劳动仲裁之外,还有许多其他合法途径来追讨薪酬:
1、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2、符合条件者也可向以下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并要求其支付拖欠的薪资:
(一)官方批准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成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上述地点所设立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其他机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企业拖欠工资多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企业若拖欠员工薪资达三十个工作日之久即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工资应当按照月度的方式进行发放,并且实行周期性或每日、每小时计酬制度的,也可以灵活选择按周、日、小时进行即时结算。在劳动关系持续有效且未中断的情况下,因拖欠劳动报酬所引发的争议,劳动者有权随时提起劳动仲裁,且不受任何仲裁时效期限制的约束。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当劳动者遭受工资拖欠事件,且未按照自然结算周期支付或者雇主拒绝支付其应得报酬时,这位劳动者拥有向人力资源管理仲裁机构提起诉讼的权利,但应当注意的是,此项权利的有效期仅有一年。然而,如果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产生的争议并未解决,那么这个期限将会被延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则必须在一年内提出相关申诉。除此之外,劳动者还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向经过官方批准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合法调解机构提交调解申请,以期获得欠薪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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