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倘若被判定构成了危险驾驶罪,然而情节明显轻微并没有产生太大的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避免给予其刑事处分。相反地,倘若犯罪情节较轻,无需执行刑罚,那么便可视情形免除刑事处分,但是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分别对待,可能会采取训诫、责令签署悔过书或是要求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措施。与此同时,危险驾驶罪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该罪行所侵害的利益对象是公共安全范畴;其次,客观事件方面主要表现为在道路上因醉酒而驾驶机动车辆,或者在道路上以驾驶机动车辆进行竞技比赛为表现形式,并且情节恶劣;最后,罪犯应为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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