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关公司或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存在故意隐藏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进行虚假记录或未偿还债务前擅自分配企业财产等行为,且行为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都将被视为刑事犯罪并受到法律追究:
(1)故意隐藏财产的价值超过50万元;
(2)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进行虚假记载所涉及的金额超过了50万元;
(3)没有偿还债务之前擅自分配旗下公司或企业财产的价值超过了50万元;
(4)因此给债权人或其他相关人士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共计达到了10万元以上;
(5)虽然未能满足上述金额标准,但是应向员工支付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赔偿金无法得到及时支付,从而导致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6)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其他相关人士权益的情况。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妨害清算罪既遂处罚规定是什么
对于任何试图妨碍或阻挠清算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人,现行法律法规中明确了相应的惩戒措施:
即对于其直接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具有类似责任的相关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分别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的惩罚,同时还会依法处以二万元到二十万元之间数额不等的罚款。
这些法律条文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在公司、企业进入清算阶段时,蓄意隐瞒或藏匿资产、提供虚假财务报表或财产清单信息、甚至在未偿还充分债务之前擅自分配企业财富等不当操作,从而严重侵犯了债权人或其它利益相关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在公司清盘过程之中,如若发现存在故意掩盖超过五十万元以上的财产事实、盲目夸大资产数额达到了五十万元之数、未经经过债权人同意擅自提前分配五十万元资产以偿还债务、给其余方带来了至少十万元的实际经济损失、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职工工资以及相应社会保障金并因此导致负面影响加剧,亦或者故意损害债权人士利益等恶劣举止,均有可能被规归为刑事犯罪罪行范畴,须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追究其应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