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如何应对
假如企业未能与员工签署正式劳动合约,身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员工有权利在实际为企业服务满一个自然月之后,向东家索求双倍薪酬作为对自身权益受损的补偿;
同时,他们还可以选择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管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内容将围绕公司并未遵循法律法规,没有与职工签署书面劳动合约这一严重违法行为展开,希望通过劳动监察部门介入,从而迫使企业纠正其错误行为,补充签署合理合法且符合规定的劳动合约。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公司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在此之前,我们应着重于双方的协商解决。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理应在一个自然月内完成与职工的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等相关事项的办理。
假如单位并未主动提出签署劳动合同的事宜,那么作为劳动者的您应当积极地督促单位落实现行程序,并要求达成书面劳动协议。
如经过充分沟通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单位依然未能履行相应义务,您便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对其未按法规签订合同及尚未按时缴纳社保之事进行举报投诉。
同时,您也拥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申诉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行为所导致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权利。
事实上,依据法律规定,从员工入职之日起,企业就应立即与之签订合理合法的劳动合同,并且这一过程最晚不得超过一个自然月。
若企业违反了这一规定,即在一个月期限届满之后,未与员工达成周全的劳动合同签署协议,则参照上述说法,您有权要求获取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收入。
此外,需特别提醒的是,部分企业为了规避风险或减少成本,可能会选择仅仅和新进职员签署试用期劳动合同,待试用期结束正式转正后,再另行签订全面生效的劳动合同。
然而,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违反现有法律规定的。
因为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中只设定有试用期,那么该试用期便不具备法律效力,实际的工作期限即视为整个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在没有与企业签署正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有权在工作满一个月之后要求企业支付两倍的工资来补偿其权益遭受的损失。员工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区的劳动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诉,指责该企业违反了法律规定,未能与其签署书面的合约,期望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干预,敦促企业进行纠正并补签合法、规范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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