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前工资15000实际到手多少
按照现行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超过货币单位“15,000元”的个人所得部分,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个人所得税,具体金额应为790元人民币。因此,税后实际取得的工资总量将是14,210元人民币。
1、这个计算过程可以采用以下公式表示: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起征点)-专项扣除(这里面主要指的是三险一金等项目)-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然后,累计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预扣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的余额。
2、具体到我们刚才提到的例子中,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0元-0元-0元,也就是我们得出的结果是10000元整;累计应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由上述公式得出的值,即10000元乘以10%再减去210元最后得出来的结果是790元,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向税务部门交纳790元的个人所得税。
3、最后计算出税后实际到手的工资,也就是税前工资-个人所得税,即15000元-300元得到了147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是5%。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是10%。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是1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是20%。
二、税前工资10000实际到手多少
该员工在税前可获得10,000元的收入,但最终实际到手的金额却仅有9000元。这是由于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实行了分阶段征收制,即自每月5000元开始进行起征。换句话说,超过此标准以上的部分才会被纳入征税范围之内。以本情形来说明,即是将10000元减去5000元后,剩下的5000元将会被视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20%的税率进行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实际需缴纳的税额为1000元,故而最终到手的金额为9000元。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普通居民的月收入超出15,000元时,则需要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当月收入减去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项目之后的余额,然后再用这个余额乘以预扣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最终得出所需缴纳的税额。例如,如果某位居民的月收入为15,000元,且没有任何专项扣除或附加扣除项目,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将是10,000元,相应的税额将会是790元,而税后实际收入则为14,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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