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前工资20000实际拿到多少
如您的每月应计税收入在2万元之前,那么您在缴纳税款后可以得到略低于18,410元的实际薪酬。我们是如何得出这个结果的呢?
首先,将您的税前总收入减去起征点5000元,即20000-5000=15000元。
然后,用所得数值乘以适用税率20%并减去速算扣除数1410元,即15000x20%-1410=1590元。
最后,将您原有的税前总收入减去刚刚计算出的1590元的税款,即可得到税后的实发工资,即20000-1590=18410元。
此外,根据我国相关税收规定,以下各类个人所得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金额所得;
(二)劳务报酬;
(三)版税收益;
(四)专利或版权使用费用收益;
(五)商业运营收益;
(六)利息、股息和资本分红;
(七)财产租赁收益;
(八)财产转让收益;
(九)偶然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税前工资20000,实际拿到多少
若无特殊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同时亦没有按照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那么每月的收入为两万元人民币,全年总收入为24万元。
依据我国现行个税政策中的相关规定,个人全年综合所得的起征点设定为六万元,故此,在不考虑其他可能影响因素的情况下,您的应纳税所得额将为24万元减去六万元,即十八万元。鉴于该金额已超出14.4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范围,因此适用的税率将会是20%,速算扣除数则为16920元。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您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将为18万元乘以20%再减去16920元,最终得出的数值为19080元。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倘若阁下的当月应纳税所得额未达20,000元之境,那么您的税后实得薪资将稍低于人民币18,410元。其计算步骤如下:首先,将税前收入减去起征点5000元,得出15000元;然后,用此金额乘以适用税率20%,并在此基础上减去速算扣除数1410元,最终得出应缴纳的税款为1590元。接着,将税前收入减去已缴纳的税款,便可得到税后工资。需要注意的是,依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以下各类个人所得亦须依法缴纳税款: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劳务报酬、版税、专利或版权使用费、商业运营收益、利息股息分红、财产租赁转让收益以及偶然所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