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恋爱期间买房分手了该怎么判
在热恋期间购置的房产如若面临感情破裂后的分配问题,处理方式如下所示:
(1)双方曾经签署过明确约定的协议,则应依照该协议所规范的内容进行产权分割操作;
(2)若双方并未签订任何合约性的文件,则应该遵循平等协商的基本原则,对共同拥有的资产作出合理公平的划分;
(3)针对经过上述协商之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者,则需要依循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由人民法院依据各共有人对于共有财产的贡献程度以及出资比例等因素,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且公正的划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恋爱期间买房分手了改怎么判
在恋人关系存续期间购得的住宅,待感情破裂面临分手之时,相关房产的所有权问题以及如何进行分割便成为了人们关注的话题。对于这类情况,其具体的处理方式可以依照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来分析和判断。
首先,当这套房屋被认定为赠予物时。如果在恋爱过程中,其中一位情侣所支付的全部或者部分购房款项,最终落户于两人或其中一人的名下,那么另一方如欲提出所有权主张,其最为关键的环节便是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出资方确实存在明确的赠予意愿。
其次,当这套房屋被认定为共有财产时。
第一种情况,若两位恋人决定将这套房屋登记在双方的名下,那么这栋房屋很可能会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通常遵循的原则是“有约定则从约定”,若无任何书面协议,则需依据双方各自的实际贡献程度(主要参考的因素包括出资比例等)进行分配。
第二种情况,倘若两位恋人在购置房产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将来的婚姻生活,即便房屋仅登记在某一方的名下,这套房屋仍有可能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产。同样地,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仍然遵循“有约定则从约定”的原则,若无任何书面协议,则需依据双方各自的实际贡献程度进行分配。
最后,当这套房屋被认定为某一方的个人资产时。如果两位恋人在购置房产时,选择将其登记在某一方的名下,那么这套房屋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可能性较大。在此情况下,如果该赠予行为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予,即只有在双方正式步入婚姻殿堂之后,赠予行为才会生效,那么此时,出资方有权要求受赠方返还房产或者购房款项。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在热恋期间购置的房产如若面临感情破裂后的分配问题,处理方式如下所示:
(1)双方曾经签署过明确约定的协议,则应依照该协议所规范的内容进行产权分割操作;
(2)若双方并未签订任何合约性的文件,则应该遵循平等协商的基本原则,对共同拥有的资产作出合理公平的划分;
(3)针对经过上述协商之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者,则需要依循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由人民法院依据各共有人对于共有财产的贡献程度以及出资比例等因素,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且公正的划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