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以及第三百八十六条之相应规定,对于非公有制单位受贿罪(即受贿罪),立案的确需具备充分的证据支持。这两条法规明确指出,国家公务人员若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职权,向他人索要或者非法收取财物,同时还为他人谋求利益,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受贿罪。另外,对于索贿的行为,法律也会予以加重处罚。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决定是否立案时,必须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这些证据可能涵盖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行贿者的陈述、受贿者的供词、目击证人的证言、财务账簿记录、通讯往来记录、实物证据等等。唯有在成功收集到充足的证据之后,才能够依照法律程序,对涉嫌受贿的国家公务人员展开立案侦查。因此,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非公有制单位受贿罪的立案确实需要有确凿的证据作为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非公受贿罪要件是哪些
针对非国家机关公务人员所犯下的受贿罪,立案调查的法律标准需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第一个方面,我们需要探讨该罪行所侵害的客体,这是国家对于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实施的管理机制;
其次,在客观层面,该罪行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
再次,从犯罪主体来看,该罪行的实施者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人,也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最后,从主观方面看,该罪行的实施者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故意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接受或者索取贿赂,为他人谋求利益。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以及第三百八十六条之相应规定,对于非公有制单位受贿罪(即受贿罪),立案的确需具备充分的证据支持。这两条法规明确指出,国家公务人员若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职权,向他人索要或者非法收取财物,同时还为他人谋求利益,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受贿罪。另外,对于索贿的行为,法律也会予以加重处罚。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决定是否立案时,必须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这些证据可能涵盖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行贿者的陈述、受贿者的供词、目击证人的证言、财务账簿记录、通讯往来记录、实物证据等等。唯有在成功收集到充足的证据之后,才能够依照法律程序,对涉嫌受贿的国家公务人员展开立案侦查。因此,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非公有制单位受贿罪的立案确实需要有确凿的证据作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