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受伤骨折怎么赔偿
对于在工地发生的工伤骨折状况,相关的赔偿准则如下所述:首先是治疗(医学)费用。
需要指出的是,对工伤而言,所有涉及到的治疗费用都需严格遵循《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规定进行掌握。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
劳动者在接受工伤治疗期间,其所在用人单位应依据公司内部现行标准,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来给予住院伙食补助。
再次是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在工伤患者需要前往其他城市就医时,其所需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应依照用人单位现行的员工因公出差标准进行报销。
此外还有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细节。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工地受伤骨折没痊愈加重怎么赔偿
对于工地中的工伤骨折问题,其赔偿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如需进行工伤治疗且所需医药开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之内的费用,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承担;
其次,如果员工在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并休养的期限(称之为“停工留薪期”)之内,则其原本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改变,仍应按照原先标准由所在工作单位逐月发放;
最后,除了上述情况之外,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其他补偿或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对于在工地发生的工伤骨折状况,相关的赔偿准则如下所述:首先是治疗(医学)费用。
需要指出的是,对工伤而言,所有涉及到的治疗费用都需严格遵循《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规定进行掌握。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
劳动者在接受工伤治疗期间,其所在用人单位应依据公司内部现行标准,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来给予住院伙食补助。
再次是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在工伤患者需要前往其他城市就医时,其所需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应依照用人单位现行的员工因公出差标准进行报销。
此外还有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细节。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