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期满不上班算旷工吗
在这里,我们要普及一个重要的信息给大家:
当您的劳动合同即将期限届满时,您不再需要继续上班,这并不被视为无故缺勤。
实际上,当劳动合同到期的那刻起,代表着您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告结束。
然而,一般的观点认为,旷工则通常表示员工在正常工作工作日未向上级请示或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未按照规定出勤上班。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也将导致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第一种情况,就是劳动合同届满了;
第三种情况,是劳动者丧失生命,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第四种情况,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第五种情况,是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最后一种情况,是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劳动合同有限期间结束之后,如果雇主不再继续与员工签订新合同,那么劳动者依然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贴,但唯独存在这样一种特殊情况;即企事业单位在保持现有薪资福利或甚至于提供更优越条件的情形下试图与您续签新的劳务合同,然而您却仍然坚持拒绝签署这份协议。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是依据劳动者在职工作年份数进行计算的,每服务满一整年就需要发放一个月的薪水作为报酬,若劳动者在该企业任职超过了半年并且不到一整年,则会被视为已经服务一整年并因此得到相应补偿;若服务时间不足半年,则按照半月薪水的标准进行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这里,我们要普及一个重要的信息给大家:
当您的劳动合同即将期限届满时,您不再需要继续上班,这并不被视为无故缺勤。
实际上,当劳动合同到期的那刻起,代表着您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告结束。
然而,一般的观点认为,旷工则通常表示员工在正常工作工作日未向上级请示或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未按照规定出勤上班。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也将导致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第一种情况,就是劳动合同届满了;
第二种情况,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三种情况,是劳动者丧失生命,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第四种情况,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第五种情况,是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最后一种情况,是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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