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分两种情形。
若单位不续签,有经济补偿,若个人不续签,要看情况。
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合同到期企业忘记续签有补偿吗
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若为用人单位保持或提升原劳动合同所规定之相关条件继续与劳动者签订新劳动合同时,如劳动者明确表示不愿续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将无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除此种情况以外,所有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都是有义务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金额的。具体的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计算方式及标准为:
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即需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若工作时间达六个月至一年之间的部分,则视为一年的工作年限结算;而对于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到期不续签分两种情形。
若单位不续签,有经济补偿,若个人不续签,要看情况。
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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