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
企业提出破产后,需符合特定条件方可进入相关程序。这些具体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首先,公司法人(即单位负责人)需要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偿还到期债务且其合法拥有的资产也无法覆盖所有的负债,或者从客观角度来看该企业完全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其次,必须在同时满足上述两个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提请有关机构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申请破产需要还债吗,有哪些规定
当企业面临破产困境时,依然须得动用其剩余的资产来偿还负债。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文规定,当破产业余财产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及共同利益负债之后,应依据以下的偿付次序进行:
首先,是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薪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其次是应当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再次,是破产企业拖欠的除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
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业余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偿付需求,则需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此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参照该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予以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提出破产后,需符合特定条件方可进入相关程序。这些具体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首先,公司法人(即单位负责人)需要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偿还到期债务且其合法拥有的资产也无法覆盖所有的负债,或者从客观角度来看该企业完全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其次,必须在同时满足上述两个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提请有关机构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处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