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怎样约定质量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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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购房合同中应严明且细致地规定逾期交付房屋所引发的违约责任;明确界定因房屋面积存在差异所应采取的处理方法;严谨划定公共分摊的建筑面积范围;清晰地列明房产证的申请和领取期限;详尽地阐述房地产的质量标准要求;详细地列举物业服务相关信息等内容。
购房合同怎样约定质量

一、购房合同怎样约定质量

购房合同中应严明且细致地规定逾期交付房屋所引发的违约责任;明确界定因房屋面积存在差异所应采取的处理方法;严谨划定公共分摊的建筑面积范围;清晰地列明房产证的申请和领取期限;详尽地阐述房地产的质量标准要求;详细地列举物业服务相关信息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二、购房合同怎么做贷款

关于如何使用购房合同来申请贷款事宜,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

发布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下午2点29分整,撰稿人为lanbi,数据来源于我国知名房地产资讯网站--楼盘网。

截至目前为止已有478位读者浏览过这篇文章。

首先,向贷款机构表示有按揭贷款的合作意愿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此后,贷款机构会对开发商所开发的项目进行深度审查,其中包括对其建筑资质、信用等级、负责人道德品质、公司声誉、技术实力、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展开全方位勘测,一旦达到标准之后,将会与其签订正式的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接下来,购房者需与开发商签署一份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依照合同条款,支付完所有应付首期房款。

一般来说,自支付首期房款之日算起,至第七天内,购房者应向合同约定的开户银行提交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相关材料,以直接申请按揭贷款。

这些材料主要包括:

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首期房款的收据、购房者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个人收入证明以及银行认为有必要的额外文件。

在收到上述材料后,贷款银行将对购房者的身份信息、家庭状况和经济状况等多个方面进行进一步严谨的审查,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资信核实、借款人抵押贷款申请书、共同还款声明、承诺书、面谈记录、借贷合同、借款凭据等各种文件的准备。

之后,购房者须在贷款银行开设储蓄账户或者信用卡,并向上一级银行申请审批。

完成所有申请审批流程通常需要7个工作日左右。

如果购房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通过,那么营销部门就需要及时跟进,了解情况,一起解决问题,全力协助购房者顺利拿到贷款。

在完成贷款申请后,需要尽快与按揭银行签署阶段性的担保手续。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购房合同中应严明且细致地规定逾期交付房屋所引发的违约责任;明确界定因房屋面积存在差异所应采取的处理方法;严谨划定公共分摊的建筑面积范围;清晰地列明房产证的申请和领取期限;详尽地阐述房地产的质量标准要求;详细地列举物业服务相关信息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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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质量严重有问题怎么办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司法实践中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可要求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是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该房屋经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人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三是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商品房质量对消费者来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然而有的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质量问题,避免纠纷。事先了解一下应对纠纷的方法,避免到时候发生纠纷抓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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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可要求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2、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该房屋经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人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3、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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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物质量不符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又称为不当履行,是一种违约行为。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在此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违约责任的,依照约定;如果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1)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既指不符合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也指不符合法律推定的质量要求,需注意数量不足一般不适用本规定,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适用。

2)注意运用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并了解各种责任形式的适用条件:
①修理,主要适用于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中。承揽人应对工作物的瑕疵负责,并负修理义务;
②更换,其适用前提是合同的标的物是种类物。一般发生在买卖合同中,即以种类物为合同标的物的,在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另行交付无质量瑕疵的物。
③重作,主要发生在提供服务的合同中,如加工承揽合同。
④退货,意味着解除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第95条关于当事人的单方解除权的条件。只有在标的物的质量瑕疵影响到合同目的实现时,买方才可退货。
⑤如合同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一方又已领受货物的,可以请求违约方依据瑕疵的程度减少价金或报酬。

3)符合合同法第111条规定的,因卖方的加害给付既成立违约行为,又成立侵权行为,买方可以选择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为诉由,提讼请求损害赔偿。货物质量不符是违约吗答案是肯定的。货物质量不符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包括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这些问题在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的描述,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实践中,对于买卖合同货物质量不符的情况时而发生,比如房屋买卖中的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发现的商品质量问题等等。买卖合同中,买方如果发现货物质量不符时,要及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了困难,不妨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以更好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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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质量和商品房质量一样吗
当前回迁房与商品房在建筑质量上并无本质区别,主要差异在于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市场上大部分回迁房基于出让土地建设,并遵循与普通商品房相同的税费标准,这意味着其在未来拆迁时的赔偿价值将与商品房等同。拥有完整产权证书的回迁房是合理投资选项,但尚未取得产权的投资者应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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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货物质量不符是违约吗,货物质量不符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货物质量不符是违约吗《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合同约定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本条规定了买卖合同约定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时的违约责任。适用本条,主要是对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的认定。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质量标准,应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条款处理,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了但不十分明确的情况下,《合同法》授权当事人按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处理质量标准争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事实上,合同当事人在发生质量争议后,很难坐到一起达成补充协议,这时得靠交易习惯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如按照以上方法还是不能确定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的,则继续适用《合同法》第62条一款,质量标准不明确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同类产品或者同类服务的市场通常质量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讲的通常标准,指的是同一价格的中等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又不能协商确定的,受损害当事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货物质量不符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又称为不当履行,是一种违约行为。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在此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违约责任的,依照约定;如果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1)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既指不符合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也指不符合法律推定的质量要求,需注意数量不足一般不适用本规定,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适用。

2)注意运用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并了解各种责任形式的适用条件:
①修理,主要适用于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中。承揽人应对工作物的瑕疵负责,并负修理义务;
②更换,其适用前提是合同的标的物是种类物。一般发生在买卖合同中,即以种类物为合同标的物的,在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另行交付无质量瑕疵的物。
③重作,主要发生在提供服务的合同中,如加工承揽合同。
④退货,意味着解除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第95条关于当事人的单方解除权的条件。只有在标的物的质量瑕疵影响到合同目的实现时,买方才可退货。
⑤如合同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一方又已领受货物的,可以请求违约方依据瑕疵的程度减少价金或报酬。

3)符合合同法第111条规定的,因卖方的加害给付既成立违约行为,又成立侵权行为,买方可以选择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为诉由,提讼请求损害赔偿。货物质量不符是违约吗答案是肯定的。货物质量不符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包括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这些问题在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的描述,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实践中,对于买卖合同货物质量不符的情况时而发生,比如房屋买卖中的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发现的商品质量问题等等。买卖合同中,买方如果发现货物质量不符时,要及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了困难,不妨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以更好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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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质量不符是违约责任吗?货物质量不符违约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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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物质量不符是违约吗《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合同约定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本条规定了买卖合同约定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时的违约责任。适用本条,主要是对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的认定。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质量标准,应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条款处理,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了但不十分明确的情况下,《合同法》授权当事人按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处理质量标准争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事实上,合同当事人在发生质量争议后,很难坐到一起达成补充协议,这时得靠交易习惯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如按照以上方法还是不能确定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的,则继续适用《合同法》第62条一款,质量标准不明确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同类产品或者同类服务的市场通常质量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讲的通常标准,指的是同一价格的中等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又不能协商确定的,受损害当事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货物质量不符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又称为不当履行,是一种违约行为。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在此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违约责任的,依照约定;如果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1)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既指不符合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也指不符合法律推定的质量要求,需注意数量不足一般不适用本规定,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适用。

2)注意运用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并了解各种责任形式的适用条件:
①修理,主要适用于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中。承揽人应对工作物的瑕疵负责,并负修理义务;
②更换,其适用前提是合同的标的物是种类物。一般发生在买卖合同中,即以种类物为合同标的物的,在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另行交付无质量瑕疵的物。
③重作,主要发生在提供服务的合同中,如加工承揽合同。
④退货,意味着解除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第95条关于当事人的单方解除权的条件。只有在标的物的质量瑕疵影响到合同目的实现时,买方才可退货。
⑤如合同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一方又已领受货物的,可以请求违约方依据瑕疵的程度减少价金或报酬。

3)符合合同法第111条规定的,因卖方的加害给付既成立违约行为,又成立侵权行为,买方可以选择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为诉由,提讼请求损害赔偿。货物质量不符是违约吗答案是肯定的。货物质量不符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包括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这些问题在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的描述,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实践中,对于买卖合同货物质量不符的情况时而发生,比如房屋买卖中的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发现的商品质量问题等等。买卖合同中,买方如果发现货物质量不符时,要及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了困难,不妨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以更好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
购买健身器材出现质量问题,要质量检测才赔付
[律师回复] 一.不必大家一起诉讼,其中一个受害人就能够诉讼。二.看你的诉讼要求赔偿的数额有多大,可参考下表: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出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出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
2.5%-200元
3.超出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出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
1.5%+1300元
5.超出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出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出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出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出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出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三、提供你的身份证明、房屋证明、物业合同、购房合同、健身器材与楼间距离的证明、吵闹对你已经导致伤害(妨害)的证明等证据手续。
四、谁诉讼,谁给庭。利益相关者,能够参加进来,要求一并解决。不主张,就不会的。
五、依据的法律主要有物业管理条例、城镇房屋管理限定、民法通则、合同法、证据规则等。
六、以侵权诉讼,赢得几率较大。干扰事项就看物业公司与你们的物业管理合同是怎样签订的。另外,我发现你是这么写的,“我俩买楼的时候无,合同书上没写”,但是,“我俩要求:1 由物业拆除健身器材,停止侵害,恢复花园绿地”,可见,另一方有违约的可能。还有,我注意到,你2007年就提议此问题,至今未解决。深表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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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质量问题怎么退房
若争议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如下:起草起诉书,含原被告信息及诉求;提交至被告所在地法院;支付诉讼费用;法院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通知;等待法院审判安排,参与审理。遵循此程序,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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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违约和质量违约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委托单位。 正常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分别是:屋面漏水,保修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年;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修1年;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供热或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1个采暖和供冷期;卫生洁具保修一年;灯具、电器开关保修六个月;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用户自行约定。保修期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并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范围之内的非人为损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免费维修,因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保修单位进行维修时导致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购买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因用户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损失,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 当房屋整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时,购买者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检验。经检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除退还购房款本息外,还应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产品质量合同中如何约定品种,产品质量合同中如何约定产品
[律师回复] 一、买卖合同如何约定产品品种产品名称,要按产品目录规定正确填写,不能用习惯名称或自己命名。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注明品牌或商标及生产厂家,同时要把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等写清楚。产品的名称不要用方言、俗语、习惯名称,以免造成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产品的品种是指大类产品的明细分类,同一大类产品,按其具体性能和具体用途可分为小类。如金属切削机床,大类可分为铣床、车床、刨床等,根据需要还可细分为小类,如铣床,可分为门龙铣床、仿形铣床、万能铣床等,产品品种,反映了需方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产品的规格是同一产品不同度量的标准,如粮食白酒是品名,45度、50度就是白酒的规格。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如何区别通用产品和专用产品的问题,解决的方法是按照国家已有的规定和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来划分,必要时可由各有关生产主管部门认定。 二、买卖合同如何约定产品质量 1、产品的技术标准。产品的技术标准是合同中对产品的质量的要求。根据技术标准,卖方安排产品的生产,买方在接受产品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在发生纠纷时判写产品质量的责任归属。因此,必须在合同中把产品的技术标准明确下来,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2、产品的质量要求。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对成套产品,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者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检方法和比例。有些产品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分别封存,分别保管,作为检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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