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单位强制调岗变相辞退怎么维权

最新修订 |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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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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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强制员工异动等同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工有权协商保持协议履行或争取赔偿。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管或仲裁申诉,对裁决不满可上诉。企业调整职务场所需依法通知并协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客观原因需解除合同,应合法给出经济补偿。
职工被单位强制调岗变相辞退怎么维权

一、职工被单位强制调岗变相辞退怎么维权

当企业强行实施员工异动调整,本质上构成了非法终止劳动合约。

劳工阶层在面对这类状况时,有权利与雇主进行深入沟通,请求保持原有劳动协议的履行或者争取非法终止情形下应有的赔偿

如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劳工可选择向当地劳动监管机构进行投诉反映,亦或是通过提交劳动仲裁申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满的话,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上诉诉讼

在对待劳动者工作职务及工作场所的重要变动这一问题上,企业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书面通知劳动者并与其协商一致,否则不得擅自单方面变更。

若由于特殊情况实在无法维持原岗位,企业应当以客观理由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为依据,合法地辞去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同时需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职工被单位无故辞退该如何维权

若员工无辜地遭雇主解职,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恢复其职务并继续执行合约;

或者向雇主提出给予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要求。

当双方在此问题上的谈判未能达成协议时,员工可依循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工争议解决机构(例如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援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雇主无缘无故地辞退了员工,却没有给出任何合理合法的解释,同时又没有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并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指明的过错事项,由此可以判定这个雇主的行为构成了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此时,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需按照经济补偿的标准乘以二倍的数额,向涉事员工支付赔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是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长度来定的。

具体来说,如果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则雇主需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工作超过6个月但不到1年,就按1年的期限来计算补偿金额;

如果工作未满6个月,就会得到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当企业强行实施员工异动调整,本质上构成了非法终止劳动合约。

劳工阶层在面对这类状况时,有权利与雇主进行深入沟通,请求保持原有劳动协议的履行或者争取非法终止情形下应有的赔偿。

如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劳工可选择向当地劳动监管机构进行投诉反映,亦或是通过提交劳动仲裁申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满的话,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上诉诉讼。

在对待劳动者工作职务及工作场所的重要变动这一问题上,企业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书面通知劳动者并与其协商一致,否则不得擅自单方面变更。

若由于特殊情况实在无法维持原岗位,企业应当以客观理由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为依据,合法地辞去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同时需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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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调岗变相辞退后要怎么维权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被公司调岗变相辞退后要怎么维权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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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被公司调岗变相辞退后要应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今天就公司调岗,变相辞退的相关法律问题,作简要的分析如下:作为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岗位调动。那么如果公司对我们作出岗位调动,这是否合法呢。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一是看调岗是否合理,看公司基于什么理由,对员工工作作出调动,是否出于工作的需要。另外,还需要看看对员工进行调岗,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对于孕期、哺乳期的女性员工,不得安排其从事一些,危险、繁重或需要加夜班的工种;二是看公司的调岗,是否存在不合理降薪的行为。如果公司的调岗,明显不合理且存在不合理降薪,那么就属于变相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在这里,月工资标准,是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月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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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调岗变相辞退后要如何维权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被公司调岗变相辞退后要如何维权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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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朋友被变相调离岗位公司逼她离职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朋友被变相调离岗位公司逼她离职该怎么办
律师答复:出错不是调职的理由。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关于调岗的理由,比较常见的是:不胜任工作、公司组织结构发生变化(譬如缩减某些部门等)。
对于你的朋友,律图的建议:
1、要求公司出具调职的相关文件,以及调职原因。
2、如果是以不胜任调职,工作中偶尔的小差错并不能认定为不胜任工作。不胜任的工作标准应该由公司出具,一般是不能完成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及数量、质量等。
3、你朋友是从“文员”到到“手工部”,是做操作工?还是手工部的文员?如果是操作工的话,就涉及到一个调岗调薪的幅度。不能够将员工调任到工作内容相差过大的岗位上,而且还不进行岗位培训,这样的企业有恶意逼退员工的嫌疑。
4、调岗——相当于要变更劳动合同,除充分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外,是要经过和员工协商确认的,如员工拒签调令,企业对员工变相进行开除或者惩罚是违法的。如果因拒签调令而导致丢了工作,是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的。
5、企业的做法属于没有提前通知的无理由辞退,因此除了需要补偿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外,每在企业工作的一年,多一个月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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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相裁员调离工作岗位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 公司调整岗位不合法的,可以申请仲裁。虽然工作内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变更岗位一般应当协商一致,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二)项和各地司法实践。以下两种情形,公司调整工亡,劳动者应当服从:
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确属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劳动条件不降低的,不违反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广东省高级人民、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012年6月21日22.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浙江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浙法民一(2009)3号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般应经劳动者同意。如没有变更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或虽有变更但确属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必需,且对劳动者的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变更的,劳动者有服从安排的义务。
公司以调动岗位为由,变相辞退员工,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可否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合同变更行为较为普遍,如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工资、工作地点的变动、工作内容的变动等等。一般来说,这些调动对劳动者来说,大多是向好的方向变,如增加工资。但也有劳动合同的变更使劳动者收入、待遇等不如从前的情况,而这往往会损害劳动者权益,发生劳动纠纷。那么,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可否单方面随意变更合同约定内容呢?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就应该明确约定,工作内容通常包括工种、工作岗位等等。一般情况下,不同的工作内容对职工的业务素质要求也是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其工作强度不同,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也不同。正因为上述因素,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签订后,要求双方坚持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和合作履行的原则。用人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未经受聘劳动者的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否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说劳动合同无需变更,由于客观情形的变更,需要对原合同进行变更,法律也是予以认可的。我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意,一经订立便受到法律的保护。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的延伸,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故此,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变动。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的,用人单位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继续履行原合同至期限届满;二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这种选择只能发生在法定的情形下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六种情形,用人单位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需要一定程序和经济补偿金。在本案中,该酒楼将苏小姐的岗位进行了调整,由楼面经理到一般服务员,其实质关系到苏小姐的工资的变更,每月少了500元,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期间当事人苏小姐多次提出了异议,但没有得到酒楼的同意。这里有个问题值得探讨,如果苏小姐没有提出异议,而接受了酒楼发放的每月1500元的工资,是否为已经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变更劳动合同,必需双方的签字或者盖章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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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调岗变相辞退员工该如何维权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强制调岗变相辞退员工该如何维权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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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你好,单位通过调岗变相裁员,单位这种做法合法吗?
[律师回复]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该法第65条还规定“派遣单位解聘员工应符合下列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 合同无效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裁员的情况并不符合上述规定,因此该劳务派遣公司因用工单位裁员便解雇的做法于法无据,对当事人构成了侵权。所以,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该劳务派遣公司撤销辞退的决定,相信仲裁委定会依法裁决支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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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调岗变相辞退员工该怎么样维权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公司强制调岗变相辞退员工该怎么样维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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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调岗调薪是否是变更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关于调岗调薪,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及薪酬标准是企业用人自主权的重要内容,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可或缺。于是很多企业便当然认为企业有权随时对员工调岗调薪,因为所谓的生产经营需要并非一个非常严格且易于界定的概念,企业可以灵活运用之。而员工则认为调岗调薪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企业无权单方决定。企业与员工观点上的分歧导致了实践大量调岗调薪争议的发生,目前司法裁判机关对此的态度是:
首先,承认和保护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即允许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员工调岗调薪;
其次,承认和保护的同时,也要防止此权利的滥用,比如滥用此权利以等;
最后,为防止此权利的滥用,企业应对其调岗调薪行为举证说明其具有充分合理性。由此看出,企业固然有权对员工调岗调薪,但这种权利却不是任意无限制的,企业仍应谨慎为之。变更劳动合同时,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变更;
2、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自己的条件;
3、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你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说明要修改的条款和变更理由,并给对方一个合理的答复时间。双方当事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并表示同意变更的,双方当事人即可就有关变更内容协商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生效。
4、劳动合同变更后,变更后的新条款即取代原条款,原条款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变更合同时未予变更的旧条款依然有效。如果双方经过协商
最后仍然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依法劳动者可要求解除合同,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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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为竞岗可视为不合格调岗,怎样维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有标准  
A何种情况解除、中止劳动关系  “停薪留职”:单位没有岗位或者无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停薪留职”期间可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  “放长假”:因单位原因放长假的职工,没有岗位或无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放长假”期间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  “长期病号”:请长期病假的职工,医疗期满回原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哺乳期”:哺乳期内请长假的,因本人原因逾期不到岗,逾期时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  “挂名、挂靠”:这类人员没有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且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脱产学习”:经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学习期满不回单位,逾期时间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因私出境”:归侨、归眷职工因私出境,可申请事假。去港澳地区的,假期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假期不得超过6个月,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计算,超过所限假期不归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出境定居”:因获批准出境定居而中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可凭有关证明,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费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协议保留关系”:与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限期召回或者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不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限期内不回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擅自离岗”:由于个人原因擅自离岗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旷工处理。对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1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用人单位应除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B经济咋补偿你得看清楚  即使您是打零工,只要找到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为了自身利益,就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为一旦下列情况发生,导致合同解除,您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情况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结果:用人单位发给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工作时间不满1年,按1年计算。  情况
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一定的培训或调整到其他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结果:按上述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情况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结果:除了按上述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办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了退休、退职待遇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情况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约好”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又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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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岗变相辞退如何应对
贵司若通过岗位调整变相裁员,员工有权积极协商并拒绝变更。遭遇无过错裁员或正式裁员时,员工可申请赔偿,要求经济补偿金。若遭遇非法裁员,员工可进一步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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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强行调岗我不同意又不让离职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
[律师回复] 公司强行调岗,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调岗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强行调岗我不同意又不让离职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
[律师回复] 公司强行调岗,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调岗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变相克扣工资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用人单位变相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二、提高业务指标属变相克扣工资吗
公司此举是否合法,要看其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在合同中本来就有这种约定,或者公司提高绩效考核要求已经过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则公司的做法无可挑剔;但如合同中没有类似约定,或事先未征得劳动者同意,则公司擅自提高工作要求的做法就是一种变相克扣员工工资的违约行为。从你反映的情况看,公司实然改变薪金发放政策显然对于绩效考核要求未经劳动者同意,属违约行为。对此,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原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据此,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有权责令其支付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即惩罚性赔偿。因此,面对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劳动部门举报。
三、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办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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