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关系中,若出租人在出售所租赁之房产前未能告知承租人相关事宜,则承租人有权主张其得到相应的赔偿。
这是由于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为该房产享有优先购买权,为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出租人在决定出售房屋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定义务,即在卖出前的合理期限内向承租人发出通知。
如若未尽到此项义务,根据相关法规,承租人有权利向出租人提出赔偿之请求。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二、租人卖房未通知,承租人可要求赔偿吗
在租赁关系中,若出租人在出售所租赁之房产前未能告知承租人相关事宜,则承租人有权主张其得到相应的赔偿。
这是由于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为该房产享有优先购买权,为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出租人在决定出售房屋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定义务,即在卖出前的合理期限内向承租人发出通知。
如若未尽到此项义务,根据相关法规,承租人有权利向出租人提出赔偿之请求。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在租赁关系中,若出租人在出售所租赁之房产前未能告知承租人相关事宜,则承租人有权主张其得到相应的赔偿。
这是由于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为该房产享有优先购买权,为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出租人在决定出售房屋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定义务,即在卖出前的合理期限内向承租人发出通知。
如若未尽到此项义务,根据相关法规,承租人有权利向出租人提出赔偿之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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