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医院聘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要点
在与医院签署聘用合同时,务须注意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各项基本要素。
(1)用人单位的全称、详细地址以及其法人代表或实际负责人的身份信息;
(2)劳动者的个人资料,包括具体居住地及公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编号;
(3)明确的劳动合同起止日期;
(4)明确的工作职责范围与工作地点;
(5)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以及相应的休息休假日;
(6)约定明确的薪资待遇;
(7)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8)提供适当的劳动安全保障、劳动条件以及应对职业危险的防护措施;
(9)除上述条款之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当加入劳动合同的其它重要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签订医院聘用合同书需注意哪些
在与医院签署聘用合同时,务须注意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各项基本要素。
(1)用人单位的全称、详细地址以及其法人代表或实际负责人的身份信息;
(2)劳动者的个人资料,包括具体居住地及公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编号;
(3)明确的劳动合同起止日期;
(4)明确的工作职责范围与工作地点;
(5)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以及相应的休息休假日;
(6)约定明确的薪资待遇;
(7)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8)提供适当的劳动安全保障、劳动条件以及应对职业危险的防护措施;
(9)除上述条款之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当加入劳动合同的其它重要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在与医院签署聘用合同时,务须注意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各项基本要素。
(1)用人单位的全称、详细地址以及其法人代表或实际负责人的身份信息;
(2)劳动者的个人资料,包括具体居住地及公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编号;
(3)明确的劳动合同起止日期;
(4)明确的工作职责范围与工作地点;
(5)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以及相应的休息休假日;
(6)约定明确的薪资待遇;
(7)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8)提供适当的劳动安全保障、劳动条件以及应对职业危险的防护措施;
(9)除上述条款之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当加入劳动合同的其它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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