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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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确权明确了“还权赋能”的核心理念,不但要把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户使用权、经营权还给农民,而且要把由此派生出来的转让权,也还给农民,并赋予农民产权以更为全面和多样的权能。最关键的是能贷款。以前咱农民贷款很不方便,因为没有可以认定的抵押物,只能用联保等方式,而且贷款额度也不大。
土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一、土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土地确权明确了“还权赋能”的核心理念,不但要把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户使用权经营权还给农民,而且要把由此派生出来的转让权,也还给农民,并赋予农民产权以更为全面和多样的权能。

最关键的是能贷款。以前咱农民贷款很不方便,因为没有可以认定的抵押物,只能用联保等方式,而且贷款额度也不大。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确权对农民的好处有什么

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始终坚定贯彻着“还权赋能”这一核心理念。

这不仅意味着需要将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户所享有的使用权以及经营权完整无缺地归还给广大农民群众,更包括将与此紧密相连的转让权同时交还给他们。

更为重要的是,要为农民们的产权提供更加丰富多元的权能支持。

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就是使农民能够获得贷款服务。

过去我们经常遭遇农民贷款不便的困境,主要原因便在于缺乏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认定的物品,因此只能借助联保等方式进行操作,且贷款额度往往十分有限。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确权明确了“还权赋能”的核心理念,不但要把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户使用权、经营权还给农民,而且要把由此派生出来的转让权,也还给农民,并赋予农民产权以更为全面和多样的权能。

最关键的是能贷款。以前咱农民贷款很不方便,因为没有可以认定的抵押物,只能用联保等方式,而且贷款额度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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