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单位开除的员工能否领取失业金
若在离职之前,雇主与员工均已累计投保至少一周年的失业保险,并且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按照规定完成了失业登记手续,同时展现出求职意愿的话,则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障金。
失业保障金是由失业保险机构依照法律程序向满足领取条件的失业者发放的用于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资金支持,这是对失业者因失去工作岗位而导致工资收入中断的一种短期性的经济援助。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被单位开除能领失业金吗
被所在用人单位辞退的员工有资格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依据现行法律条例,仅在非劳动者自身主观意愿导致失业情况下才有资格获取失业保险金,而被解雇无疑属于这种情形。
因此,职工有权享有失业保险所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在离职之际,如果您与雇主之间的社会保险已经生效满了一年以上,建议您应立即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时所必须的失业备案手续,并且要注重积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这样的话,您就可以向当地的失业保险部门提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请注意,这实际上是一种为期较短、数额适中的经济援助措施,该援助款项是由负责实施和管理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关机构依法予以发放,其目的在于保障那些在失去工作之后无法获得新的职位、面临严重经济压力的人士得以继续维系正常的生活水平,以应对因失业而引发的收入骤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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