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护理费如何计算和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9-07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工伤护理费用计算基于护理人员收入(如误工费标准,实际工资)或专业护工薪酬(按当地市场价)。如有医疗机构或鉴定部门特殊要求,可能涉及多人护理。主要考虑因素包括护理人员经济状况、工作规模和时间。
工伤护理费如何计算和确定

一、工伤护理费如何计算和确定

关于工伤护理费用的计算方式: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护理费用的依据,它包括了护理人员的经济情况以及护理工作的规模与时间等因素。

如果护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收入,那么他们的护理费将参考误工费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以实际工资作为基础进行考量。

另一种可能存在的情况是,护理人员并无个人收入或雇用了专业的护工来协助其照顾伤者。

在这种情形中,我们将公正地按照当地专业护工在同等水平护理服务中的劳动报酬设定来执行护理费用的评估。

然而,护理人员通常只宜安排一位,但是若医疗机构或鉴定部门对此有着确切的不同意见,我们也可以借鉴这样的观点来决定护理人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二、工伤护理费多少钱一天

依照相关法规关于工伤护工费用的规定,护工每日费用约在百元左右浮动,然而确切数额仍需依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衡量。员工遭遇伤害后若无直系亲属在场,可依法雇请他人担任护理员,鉴于其属于工伤性质,故应给予相应护工薪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工伤患者的护理费用通常是根据负责照顾他们的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来计算的,如参照他们的误工费标准或依据其实实在在的月薪收入。另外,如果医疗机构或者相关鉴定部门有特别规定的话,也可能会涉及到由多名护理人员共同承担护理责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护理人员的经济状况、所承担的护理工作的规模以及所需花费的时间等方面。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8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护理费如何计算和确定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0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3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8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1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3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8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0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62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6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0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4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2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7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护理费和误工费一起如何计算?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10w+浏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通常包含下列内容: ①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 的权利。 ②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③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 、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其中的“翻译”是对软件文档所用的自然语言的语种间的翻译。 ④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⑤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任何其他人若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行使了这些权利,将构成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将受到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方式 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登记申请文件所述事实的初步证明。 我国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通过登记,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提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3.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4.合法的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监护人如何确定,怎样确定监护人?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监护人如何确定,怎样确定监护人?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老人在步入晚年后由于各方面原因对于监护人的确立更为重要,而监护人的确立则需要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当老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时,由法律对监护人的确立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那么老人的监护人如何确立呢
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应当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另外,如果老年病人丧失思维记忆,或因脑梗导致的丧失行为能力,或得了严重的老年痴呆等等,均属于《民法总则》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
最后,监护人资格是有法定顺序的,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一人或数人担任监护人。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出院后的工资和护理费如何计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伤出院后的工资和护理费如何计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律师,你好,我的一个好友脑子比较聪明,他最近有一个外观设计的专利,不知道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可以用于理解该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1、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中,应当提交其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图”,说明其外观设计保护的独创部位及内容;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已向中国专利局提交“设计要点图”的,专利档案可以作为认定外观设计要点的证据。  
  
2、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保护色彩的,权利人应当出具有中国专利局认可的相关证据,用以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必要时,法院应当与中国专利局档案中的色彩内容进行核对。
  
3、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将请求保护的色彩作为限定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要素之一,即在侵权判定中,应当将其所包含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进行逐一对比。
  
4、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得延及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已有的公知设计内容。
  
5、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排除仅起功能、效果作用,而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中看不见或者不对产品产生美感作用的设计内容。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5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护理费怎么计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工伤护理费怎么计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房产税计税原值如何确认,房产税计税原值怎么确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计税原值的确认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计税原值的计算 财税〔2020〕121号文件规定:“宗地容积率(注:容积率是指房屋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苏财税〔〕3号)进一步明确:“对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其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按以下公式计算: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应税房产建筑面积×2×土地单价。通地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为零。” 根据上述规定,计入房产计税原值的地价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确定: 第一,宗地容积率大于等于0.5的,地价应当全部分摊计入房产计税原值; 第二,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照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占地面积和地价并分摊计入房产计税原值。 例1:A公司土地总面积为10000平方米,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以及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指平整土地等活动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包括房屋建造成本,下同)总额为600万元,2020年底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000平米。(假设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下同。) 容积率=1000÷10000=0.1 土地单价=600÷10000=0.06(万元/平方米) 计入房产计税原值的地价=1000×2×0.06=120(万元) A公司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计入房产计税原值的地价款应为120万元。 例2:B公司土地总面积为10000平方米,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以及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总额为600万元,2020年底房屋总建筑面积为6000平米。 容积率=6000÷10000=0.6 因为容积率大于0. 5,所以B公司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地价款600万元应当全部计入房产计税原值。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5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建造合同里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怎么确认
[律师回复] 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四)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第三章合同收入
第八条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制定本准则。
第二十四条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
(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第二十一条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去财政部站找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第二十五条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
(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十三条在资产负债表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索赔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功能。
(四)当期预计损失的原因和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各项合同总金额:(一)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第十七条合同成本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四)其他直接费用、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二)因合同变更,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第二条建造合同。
第十条索赔款,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同时。成本加成合同,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三)各项合同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索赔。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第十三条合同的直接费用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第九条合同变更。(二)各项合同累计已发生成本。第二十七条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一)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在某些情况下,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间接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系统,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
第五章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第十八条在资产负债表日:(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第四章合同成本第十二条合同成本应当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二)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技术。第十九条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第二十条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指其他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的费用。第二十二条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一)根据合同目前完成情况。(二)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但是、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第十一条奖励款:(一)每项资产均有的建造计划、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固定造价合同,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一)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一)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二)耗用的人工费用,才能构成合同收入、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第二十六条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
第六章披露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建造合同有关的下列信息,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二)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第十五条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一)耗用的材料费用、累计已确认毛利(或亏损),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应当作为单项合同,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确认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奖励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应当冲减合同成本。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同时,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二)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三)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三)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一)根据谈判情况,不确认合同收入;(三)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第十四条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第十六条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完工百分比法;(二)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护理费如何计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工伤护理费如何计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护理费怎么计算,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发生工伤事故住院时,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该怎么计算呢法律对护理费有哪些规定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费计算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前提条件是“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具体是哪个级别,是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后)。确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标准执行,这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是公司负责。
2,如果员工要求的陪护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该员工停工留薪期中护理问题,“由所在单位负责”,可以理解为要么派员护理,要么支付护理费。
3,所在单位负责支付护理费的期间是停工留薪期。公司不负责此后所发生的护理费。公司在此期间支付护理费按什么标准《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说明。我们认为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所规定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是比较适合的,不能以其爱人的误工费来计算。
4,对于实际操作,公司应从员工不能自理级别、住院天数、实际护理时间、其陪护人员的单位联系方式、其陪护人员的工资及缴税证明等角度进行审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如用人单位未提供护理或者同意职工自己安排护理的,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情形处理: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一般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5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朋友家的孩子是一个未成年 现在家里发生了变故 监护人一直处在纠纷之中尚未确定 想问一下关于申请确定监护人纠纷如何提起 监护人是如何确定的
[律师回复] 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定监护人
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人身损害误工费是如何计算和确定的
侵权行为致人受伤,责任人需赔偿受害人因误工产生的费用,根据实际误工天数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期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残疾前一日均可计;有固定收入者按减少额计算,无固定者参照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当地相近行业上年度全职工资估算,如无证据,法院将提供参考标准。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委托监护人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委托监护人如何确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由父母委托他人做其子女的监护人。
(2)由法定监护人把自己的监护职责委托他人实施。
三、委托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人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可见,在委托监护的情形下,首先应当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在有约定时从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委托监护时没有约定责任承担,则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在被委托人也有过错的情况下,被委托人与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后,监护人和受委托人按照各自的过错大小分担责任。
四、监护人如何确定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亲属;
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工伤护理费如何计算和确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