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在职期间重病,公司应如何处理
若劳动者患有职业病,雇主须于三十日期限内提出工伤申报,否则,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申领工伤认定权益。
若劳动者非因公负伤或患疾,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之后不能再继续胜任原职工作,亦无法适应用人单位特为其安排的新岗位,则雇主应提前三十天向劳动者出具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薪资酬劳,方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员工在职期间私自接私单合法吗
在职业生涯中,签订个人业务订单如若对企业产生了负面影响,将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
然而,在履行本职工作职责之余,如用人单位并没有严格规定禁止雇员从事此类活动,那么雇员便有权在合理范围内尝试接洽私人订单。
此外,劳动者同时为其他企业服务,若这种情况已经明显对完成本职单位的工作任务产生了重大影响,亦或是当用人单位依例提出明确制止且劳动者却依然无视时,用人单位将有权力终止与其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关于劳动者患职业病导致工伤的相关事宜,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雇主要在事故发生后的第30天内进行申报,若逾期未达,劳动者便有权利自行申请处理。然而在非因公受伤的情况下,当员工医疗期满且因身体状况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或新岗位时,雇主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或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之后,方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终止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