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房屋补偿款如何分配
协议离婚房屋补偿款应该怎么分配取决于被拆迁的房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配房屋补偿款,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如果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则离婚时房屋补偿款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协议离婚房产各占一半对方不同意买怎么办
在办理完毕离婚事项之后,倘若男方未能达成出售房产之意向,女方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于该处房产予以财产分割。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裁决将房产所有权判定给男方持有,同时,男方须负担支付女方相当于该房产市场价值半数的补偿金。涉及到房产分割事宜的具体计算法则如下:
首先,由获得房产的那一方承担起偿还尚未结清的银行贷款和相应利息的责任,同时向其他方支付约定的补偿房产款项;其计算方式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形式进行衡量:
(1)按照房屋价值增值部分与已支付房款之间的差额,乘以百分之五十作为补偿金额;
(2)按照当前房屋市场价值减去尚需由银行继续支付的按揭贷款余额,再乘以百分之五十,以此得出补偿金额。在实际处理过程中,房屋市场价值可以参考专业的评估机构所提供的数据,或者经过夫妻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加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通过协议方式办理离婚手续时,关于房屋补偿款的具体分配事宜,主要会根据被拆迁房产权属情况来确定。若所涉房产确系结婚期间的共有财产,那么相应的补偿款将会交由财产权利人直接协商并自主决定其分配方案,如若双方就此方面无法达成共识,在必要时刻由初级民事法庭做出裁决;反之,若原告方独立所有此房产,那么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其所获得的房屋补偿款应当直接归属至原告方账户,毋须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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