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乃是针对违反行政法规之义务,进而侵犯公共利益之行为所实施的刑事罚治,此举旨在维护行政管理过程的并达成行政管理的核心目标。
而对于违反民事法律义务,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民法方面亦会适当地给予法律制裁,从而确保民事法律秩序的稳定健全。
2.行政处罚是对那些未能履行行政法规规定义务之人施加新的义务,借由这种附加义务的激励和约束,促使他们积极地遵守行政法范畴内的义务。
至于民事制裁,它既有可能以向违规行为人增设新的义务或适时剥夺某些权限作为惩罚,以期达到维护民事法律秩序之目标;
同时也可以通过要求行为人按照既定的民事法律义务行事,从而充分保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3.行政处罚行为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面对此类状况,行政机关仅能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与被处罚者并不存在协商解决之道。
然而民事制裁的初衷则是要保障和平衡各平等民事主体的权益,如有民事纠纷发生,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决定最终的处理方式,甚至可借助协商、妥协等手段加以解决。
4.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处罚手段有所不同。
在行政处罚领域,具体罪状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产、勒令企业停产停业、暂时吊销相关许可证或执照和拘留等多种形式;
除此之外,法律、行政法规亦规定了许多其他类型的行政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命令有什么区别
本文将着重阐述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之间的差异,分述它们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首先,实施行政处罚前必须明确行政相对方已经犯了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这一事实;
其次,行政命令本身并不是针对行政相对人在违反法规方面的情况而发布的,而是基于行政管理所期望达到的目标,向相对方提出关于采取某种行为或避免进行某些活动的具体需求。换言之,行政命令本身并不具有惩罚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
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行政处罚与民事制裁乃是两种性质迥异之法律措施。行政处罚主要针对于那些触犯行政法规、损害社会共同利益之举者,要求其主动承担相关责任以恢复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在此方面,行政部门拥有法定权力,无需征询各方意见而独立进行裁决。民事制裁则主要对准民事违法行为,其初衷在于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可借助于加重义务、罢免职权或者通过强制执行落实义务等方式来重塑社会秩序。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可以展开协商来寻求解决之道。总之,行政处罚运用方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等等;而民事制裁则注重平等待遇原则,倡导私人间的协商谈判,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增加义务或相互让步的部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