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购买的二手房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
在婚姻期间购置的二手房产,其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考虑:
1.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以自身个人财产进行购买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那么这个房产应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也可以使用自己个人财产购买房产,然而如果这项交易将房屋登记在了夫妻双方的名下,则这部分房产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3.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他们是把它登记在哪一方姓名之下的,这些房产都应该被视为共同财产,而不是某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
4.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他们的子女购房,并且将这个房产记录在了他们自己孩子的名下。
此时,我们要理解出此次出资并非赠与他们子女和另一半的财产,也就是说,这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5.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中的一方支付了房产的全部价值,把房子给了子女和他们的配偶两个人,然后又将这个房产记录在了自己爱人以及他们孩子的名下,此时,这栋房子自然就归属于夫妻双方,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
6.假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父母都在出资帮助新人购买房产,并且双方父母交付的资金都是通过全额付款完成的。
现如今咱们来看看将这笔资金分成你们两人名字和写在你一人名下的两种情况吧!在你们两人都得到许可,并且未对双方的占有比例做出明确规定的前提下,这种情况下房子就成为了你们共同拥有的财产;
但是,如果在房产证上出现了明确的小伙伴们占有比例,那就没有疑问了,按照比例来分就行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婚后购买的写字楼属于共同财产吗
通常而言,此种情形归类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加以判断。符合共同财产属性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购置的房地产,若夫妻二人并未就该房地产作出明确约定,且房产证上仅列明其中一位配偶的姓名,则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若产权登记在某一方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可以被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关于购买的房地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当离婚发生时,如有一方希望获得房屋的使用权,评估机构将对此进行评估,随后再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分配;倘若双方均希望获得房屋所有权,则双方需进行竞价;若双方均无意取得房屋,则人民法院将对其进行拍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