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居住证怎么办理呢
临时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1.提出办理申请。
申请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办理机构审核。
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受理回执。
3.发放临时居住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证与暂住证并非同一概念。对于居住证的申请办理条件,需要满足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往其它城市居住满半年期限,且需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等任一条件方可提出申请。
然而,暂住证的本质则在于对外来人口进行统一管理登记,该举措在特定历史阶段实施,现已陆续全数取缔。值得注意的是,现今已有部分城市同步取消了这一政策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以下是关于暂住证办理流程的详细指导:首先,我们需要依法向居住地点所属的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授权的社区服务机构递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含个人影像资料的照片、以及证明居住地址、就业状况及在校学习经历等相关文件和信息;其次,相关负责机构会审查您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如果发现某项文件缺失,他们将会及时告知您需要补充的相关信息,并且在您补齐后再行接收审查。在完成以上步骤之后,您的临时居住证申请就可以进入正式办理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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