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需要通过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在劳动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因被扣除工资而造成的实际损失数目,这些证据的形式应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的证明文件等等。
若未签订劳动合约,那么具有身份证明作用的工作证件、由求职者自己填写的雇佣公司招聘登记表、完整的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工作者的认证陈述,以及未经加工过的录音等材料均可作为有效证据提供使用。
对于那些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的违法行径,除了需要全额支付受侵害员工的工资报酬之外,同时还要按照工资的外25%加发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示惩戒。
在掌握充足的证据之后,您可以尝试与企业主进行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无果也不必担忧,因为您仍然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仍无法满意,您则可以在拿到仲裁文书之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至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签劳动合同但是交了社保这样可以吗
在未签订相关合同的情况下仍可依法进行社会保障金的缴付。无论劳动关系是否成立与存续,企业都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各项义务予以履行。若未能及时、积极地承担此类责任,员工有权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需要明确的是,未签订合同与缴纳社会保险并非同一概念,即使未签署合同,企业仍需依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对于身为员工的您而言,如发现所在企业尚未与其签订书面合同,请务必主动提出相关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确定当事人权益及工资收入损失情况的关键性证据便包括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清单等相关文件。若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则可以依据工作证、招聘登记表以及考勤记录等资料作为辅助证明。而对于蓄意拖欠员工薪酬的行为,除了要求其全额补发工资外,还应支付相当于拖欠金额25%的经济赔偿金。在完成证据搜集之后,首先应当尝试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问题;如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之内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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