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能否出售

最新修订 | 2024-09-08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51人
专家导读 购房者的产权未明确前,无法转让或出售房价款,原因在于无有效所有权凭证导致无法证明对房产的实际掌控与处置权。只有拥有合法所有权的财产,公民才能享有处分和转让的自由。
购房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能否出售

一、购房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能否出售

产权尚未明确归属的情况下,购房者是无法进行转让或出售此房价款的。

这是因为,若缺乏有效的房屋所有权凭证,则无法证明其对所购房产具有实际的控制与处置权,对于无所有权或不受法律保护之物,自然是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处分。

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民,公民仅有权对属于自身所有且合法的财产进行自由的处分和转让。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购房人未取得不动产权证能否将房产对外出售

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进行出售,然而售出之后便无法完成产权变更流程。原因在于缺乏房产证意味着卖方并未获得该建筑物全部的所有权权益,而没有完整产权则意味着其并不拥有对房屋的完全处置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无法有效地实施房屋买卖交易,进而导致无法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未经过户手续的完成将使得买方承担诸多潜在风险,日后倘若产生纠纷将不利于买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在购房者的产权尚未明确之前,房产交易是不被允许的,或者说房价款的转让存在困难,归根到底还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所有权凭证,从而无法证实其对于该房产的实际控制以及处置权利。只有当个人持有合法的所有权时,他才能够享受到自由地处分和转让这些财产的权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1.9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购房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能否出售
一键咨询
  • 175****43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4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0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4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3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4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8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5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0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8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8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2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8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6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3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购房者何时取得房屋所有权
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转移变更时,应自转移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转移变更登记手续。形式上,购房者取得的房产权证即为其所有权证明。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离婚所得房屋出售需要缴纳哪些税?
[律师回复] 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继承房屋再次出售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赠与房屋再次出售相同,其税基同样是房屋实际成交价减去房屋原价及受赠人支付的相关合理税费后的余额,税率为20。
在房产交易税里,普通住宅5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5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出售公房:5年之内, (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房屋交易税的个人所得税。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个人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时,购房时间可按发生继承前的购房时间确定,若购房时间已超过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在出售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购房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能卖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购房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能卖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未取得房产证咋办,已售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问题
[律师回复] 一.房屋未取得房产证咋办房屋不能按期取得房产证的法律责任开发商须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所有权能够依法转移给买受人,这是开发商最基本的一项义务。房屋不能按期取得房产证可能是开发商的责任,也可能是买受人的责任,属于开发商责任的如开发手续不齐全、房屋被查封、办理房产证的备案资料不齐全等,属于买受人责任的如未能缴纳办理房产证前需缴纳的税费等。如因开发商原因,购房人未能按期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自身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已售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问题已售房屋又抵押给第三人的法律责任由于现在房地产开所需资金较大,很少有开发商能够支付全部建设资金,个别开发商为筹集资金,将已售出的房屋再次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这种做侵害到买受人的利益。在房屋销售后,开发商对已售房屋就已没有处分权,如果此时开发商再将房屋进行抵押,是一种恶意的违约行为,应承担因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但这种情况不适用双倍赔偿,只有售房前已抵押且对买受人隐瞒抵押事实的才适用双倍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继承房屋出售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继承来的房子再出售,需要按交易额1%缴个人所得税。但符合规定的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个人继承房产再出售时,购房时间可按发生继承前的购房时间确定,若购房时间已超过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在出售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出售房屋个人所得税后面加的词
个税出售不动产,即个人在房屋交易中因收益增加需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卖家需按累计收入扣除原始投资成本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依法纳税。这意味着,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卖家不仅要考虑房屋售价,还需了解并计算应缴税款,确保合法合规。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税收公平,维护社会秩序,同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赔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咨询热线内容  我姓柳,是一名中学教师。经过我和丈夫几年的努力工作,家中已有一笔不少的积蓄。正好儿子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于是我们便决定给儿子买套房。经过筛选,我们选中位于市郊一处正在建设中的三居室。与开发商谈妥价格后,当即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05年10月1日前。  2005年5月,儿子告诉我,他女朋友在11月份要出国,所以在此之前就要结婚。我心里暗自庆幸,交房应该还采得急。但此时我却得到一个让我吃惊的消息:我们所认购的房屋,开发商至今还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经我到市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属实。我向开发商询问此情况,并要求退房,但其告诉我这只是程序瑕疵问题,不影响合同效力。  请问:我可否以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律师专线解答  柳女士,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与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是无效的,您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您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一,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虽然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且已开始履行,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时,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明。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对此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据您所述,开发商在一开始就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且您发现后向其求证仍未取得,所以您当然可以据此请求宣告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在该事件中,开发商从一开始就隐瞒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且在诉讼前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此,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条件,故您除了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外,还可以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款1倍的赔偿责任。  症结所在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能成为购房者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这一问题认识不清楚。  律师提醒与诖意事项  如果欲根据“商品出卖人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这一点解除房屋预售合同,那么就应该尽快,因为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如果在前商品房出卖人拿到了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此房屋预售合同仍然有效。  “防患于未然”一词在我们购买商品房,尤其是购买期房时应该牢记在心,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之前应该要求开发商或房地产经营公司出具房屋预售许可证,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房产交易法律问题相关知识,推荐阅读:擅自改变房屋的设计结构怎么办交房时发现房屋面积不符该怎么办开发商逾期交房发生纠纷时该怎么办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购房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能不能卖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购房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能不能卖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出租人未取得放弃购房优先购买权证明,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综上所述,出租人在出售房屋前取得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有较大的难度,往往造成交易机会的错失。但实际交易中,承租人真正愿意购买承租房屋的又极少。因此,实务操作过程中,出租人通常“先斩后奏”,先与买受人达成买卖合同,再去询问承租人是否愿意购买,甚至产权过户完成后,直接通知承租人业主发生了变更。那对于这种买卖合同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呢? 1、承租人认可房屋买卖事实,未提出异议 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证的证明或未提出任何异议的,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有效。若承租人对买卖行为不存在异议,那是否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征求承租人的同意,就无关紧要了,承租人不能既不愿以同等条件购买房屋,又要求撤销合同或以在签订合同前未经他的同意而要求赔偿。 2、产权登记前,承租人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 产权登记前,承租人得知出租人已出卖承租房屋的,承租人要求以同等条件购买的,承租人有权申请撤销出租人签署的买卖合同。但承租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前提是愿意按照出租人与购买人签订买卖合同的同等条件购买房屋,而不能以新的购买方不履行租赁合同、租赁的纠纷等其他事宜要求撤销买卖合同。 若买卖合同因为上述承租人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因而撤销,则业主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向购买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被撤销,并不意味着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无效,出售方因未取得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合同被撤销,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产权登记后,承租人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 a.租赁关系已经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租赁双方若已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则该租赁关系在上海市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已经进行了公示,随时可以查询,应受法律保护。因此,购买人在购买时就应当要求房东出示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否则,即使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承租人也可以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撤销买卖合同。而购买方并不能以自己不知情,是善意第三人的理由予以对抗。 b.租赁关系未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租赁双方若未办过理租赁登记手续,根据上海市高院《关于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若无其他相反的证据,可以认定为买受方是善意第三人。若买卖双方已经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则承租人不能以行使优先购买权撤销买卖合同,只能要求出租人予以适当的赔偿。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04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赠与的房屋未过户,我是否能取得所有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998年我表哥在他的住宅附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让我居住。2000年表哥写下《赠房证明》,表示愿意将该商品房赠给我,并将房产证及其他相关房产文件交给我,但我没有及时去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01年,表哥因病去世。此后不久,表哥的女儿要求继承该房屋,并让我腾房。我认为房屋已经赠给我了,其女儿无权让我腾房,不知我的看法是否正确请各位多多指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你的情况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你表哥给你写有书面赠与证明,并将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房产文件交给你,你也实际占有房屋并在其中居住,只是还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认定你和表哥之间的房屋赠与行为有效,但应当及时补办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你表哥在生前已经将该房屋赠给了你,表哥的继承人不能再要求继承其已经作过处分的房屋,她要求你腾房的主张,将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购房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能否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