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算不算前科
关于“帮信罪”是否属于所谓的“前科”,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条款进行深入解析。
此项法规明确指出,即便一方对他人意图借助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知情,而且提供了技术支持或者协助,但只要情节严重,同样将被判定为违法犯罪。
若某人被裁定存在帮信罪行,那么无疑这就是他的犯罪纪录——也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前科”。
按照法律界定义,“前科”是指一个被判定为犯罪且接受过刑事处罚的人的历史经历。
如果一个人因为某个罪名而被判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这个判决结果已经正式付诸执行,那么这份判决便会被记入到他的犯罪档案之中,从而被认为是他的“前科”。
根据帮信罪的定义可知,如果某人为帮信罪而受惩罚,那么这个罪行自然可以被算作为他的前科。
为此,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帮信罪确实应该被视作为前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算不算诈骗类犯罪
帮信罪并非一种诈骗行为,而是通常被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罪名涉及到对他人在互联网领域中不法行为的知情程度,以及这种知情是否会导致行为人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或其他协助。具体来讲,如果行为人为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层面的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且情节严重者,将可能构成帮信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