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养老保险补交
参保人员缴费期间可补缴之前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实行按年缴费,缴费标准根据办理补缴手续当年的缴费标准最低档次确定,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十四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委托投资收益、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指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分别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社会养老保险领取计算方法是什么
1.基础养老金的金额等于个人账户储存总额除以相应的计发月数。而计发月数则按照年龄段来确定,具体而言,50周岁对应的计发月数是195个月,55周岁对应的是170个月,60周岁对应的是139个月。
2.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再除以2乘以缴费年限再乘以1%。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缴费年限不仅包括实际缴纳的月份,还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则是通过将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得到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