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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可以自动解除嘛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一条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明确规定,合同解除方式有三种,即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企业单方面解除,法律中并不存在劳动合同的自动解除。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购买社保吗
若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被禁止的行为,那么这将违反法律和行政法令所设立的强制性规定而视为无效。从为职工提供服务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用人单位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共福利事业管理局申请为本企业的职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倘若未能执行这一程序,公共福利事业管理局则有权力依照相关规定,监管并确定用人单位应该为其员工承担以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额。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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