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离婚的一方要负什么责任
在民事法律体系中,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所应承担的法定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双方需共同承担清理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义务;
其次,若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确定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拥有该项权利的一方将承担起抚育孩子的职责;
第三,对于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而言,其必须承担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的法定义务;
最后,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的一方,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并对无过错方给予适当的赔偿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提出离婚的男方还会复婚吗
男方在夫妻关系中出于主动地位而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是否会选择再次与女方复婚,需依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决定。
每个个体皆具备自身独特的思维模式,而离婚之后能否再次步入婚姻殿堂则是由两位当事人共同决定之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之后,男女双方若愿意再度恢复夫妻身份,须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相应的再婚登记手续。
换言之,复婚亦需得到当事人的自愿同意,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办理。
至于男方在此种情形之下是否会选择复婚,实则取决于各人的个性特点和具体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