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在不同的地方交会累计吗
关于社会保障制度中对于多地域购买情况下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在不同地区购买的社保是不能够进行衔接并累积记录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的个人必须遵循社保转移的相关程序,将其社保档案转移至同一座城市之后,才能实现社保的累计纪录。
此外,若有投保人同时保存在两个以上地方或在这些地点重复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则必须以“先转移再清退”为原则,由转入地的经办管理机构根据相关法规予以规范处理。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社保在不同的城市缴纳,最后算在一起吗
在多个城市分别进行社会保障费用的缴纳过程中,若出现重复缴费现象,则重复缴费的服务期限将不会得到累积计算。
依照《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具体规定,当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发现自己存在于两个或更多地区之上同时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情况,社保经办机构会与其本人进行协商以确定保留其中之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及相关的个人账户;
在此基础上,清理其余的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归还当事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亦不会发生重复计算的现象。
然而,如果是在不同城市、不同时间段内所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那么这些服务期限是可以进行累积计算的。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在许多地区的社保制度中,针对跨区域参保的情况并未提供相应的累计效力,因此需要依据当地社保中心接收档案的规范流程将其转移至同一个城市以实现缴费记录的累加。倘若投保人存在同时在两个或多个地区参保的情况或者出现了重复缴费的情形,则必须严格遵守“先转移再清算”的原则,待档案转入后,由当地的社保经办管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妥善处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