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保险工伤赔不赔
1.商业保险的理赔决策主要取决于投保人所选择的保单类型及其是否符合相应的理赔条件。在这方面,工伤保险及意外险之间并无任何冲突之处。一旦工伤伤害或者意外事故的受害者同时满足上述两项保障的理赔条件,就应当得到双份赔偿。
2.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为雇员购置工伤保险乃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因此,即使单位已经为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也无法以此作为规避缴纳工伤保险责任的合法理由。
3.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已经选购了商业保险计划,只要员工遭受了工伤事故,企业都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受伤员工提供相应的工伤福利待遇。
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若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则伤者将享有以下工伤待遇:
(1)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2)在停工留薪期内(即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仍需按照原有的标准发放;
(3)在停工留薪期内,如需护理,则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
(4)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将按照工伤职工所在地区的标准予以发放;
(5)如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为1至10级伤残,还可享受伤残津贴(1至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至10级伤残解除合同时领取)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至10级伤残解除合同时领取)等多项权益。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商业保险工伤如何理赔
关于商业保险理赔事宜,其能否顺利得到解决,关键在于您所投保的具体保单类型及其是否完全满足相应的理赔条件。
值得关注的是,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这两个领域并无任何矛盾或重叠之处。
因此,若二者各自均达到了理赔所需的条件,那么我们都应当积极地为您办理理赔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乃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职责。
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已经为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便以此作为逃避缴纳工伤保险责任的借口。
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已经为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只要在员工遭受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的规定,向受伤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