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合同是不是属于劳动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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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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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兼职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兼职合同是不是属于劳动合同

一、兼职合同是不是属于劳动合同

兼职合同属于劳动合同。

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兼职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兼职合同在传统意义上被视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劳动合同。

兼职的相关特征表现为以小时为计算薪酬标准,实质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范畴,无论签署劳动合同或订立口头协议皆为合法合规。

对于非全日制劳动者,其于同一用人单位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长一般限制在四小时之内,而每周工作时间的总和亦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同时,不得约定试用期,且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期限不应超过十五天。

值得注意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主要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以小时为计量单位决定工作时间的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这种劳动力雇佣方式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多元化就业形式的出现应运而生的,具有灵活多变、使用简便等优点,不仅有利于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安排人力资源,同时也有助于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劳动者顺利实现就业。

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其中任何一方皆可随时通过有效方式告知对方终止执行本合同,而在终止执行之后,用人单位无须对劳动者进行任何经济补偿。

此外,针对非全日制员工的酬金计算标准,应当保证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兼职合同乃归类为劳动合同的范畴之内。顾名思义,兼职大多是按小时计薪的方式进行,实质上可以被认定为是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然而,无论签署劳动合同亦或约定口头协议,都是允许存在并同时适用的。对于非全日制工作者来说,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中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长一般不应超过四个小时,而每周的工作时间累积则不可超过二十四个小时。此外,非全日制劳动者还不得被约定试用期,而劳动报酬的结算周期最长也不得超过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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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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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兼职属不属于劳动关系,是否属于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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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狭义的,即劳动者是在有本职工作从事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为其他单位工作的,即使具备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征,仍然不应认定为通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对于这类,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68条关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的规定,应当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如果不具备非全日制用工特征,则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 本案中,郑女士虽然在当中接受某购物中心的管理,提供的劳动也是购物中心工作的组成部门,但是由于其只是利用业余时间到商场从事导购工作,不具备全日制工作与非全日制用工的特征,因此,此种仍然属于劳务关系。对于劳务关系引发的争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按照民事争议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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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途中出车祸属于工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下班路上出车祸也应该是算工伤的范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员工受伤要被认定为工伤需具备三个条件:
(1)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
(2)事故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
(3)非本人主要责任。
因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需要结合员工的具体情况依法认定。
其次,如果您自己认为属于工伤,而您所在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应及时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是否为工伤。如果认定属于工伤,则会按照相关程序作出《工伤认定书》。您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如果您被认定为工伤但所在单位未为您投保工伤保险,那么您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之规定,向您所在单位主张赔偿。当然,您也应当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则可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如果您没有被认定为工伤,您也可以与肇事方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向对方索赔,但是必须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之内提出。
下班路上出车祸的时候应该要及时报警处理,按照法定程序处理一般是可以报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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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狭义的,即劳动者是在有本职工作从事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为其他单位工作的,即使具备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征,仍然不应认定为通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对于这类,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68条关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的规定,应当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如果不具备非全日制用工特征,则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本案中,郑女士虽然在当中接受某购物中心的管理,提供的劳动也是购物中心工作的组成部门,但是由于其只是利用业余时间到商场从事导购工作,不具备全日制工作与非全日制用工的特征,因此,此种仍然属于劳务关系。对于劳务关系引发的争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按照民事争议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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