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理婚外情问题
婚外情问题,若不幸演变成了重婚事件,那么作为婚姻中的另一方权益受侵害者,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解除这段痛苦不堪的婚姻关系。
除此之外,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举报投诉相关情况。
如果经过法院审理之后,判定被告方的重婚罪名成立,那么他将面临着罚款或两年以下的短期有期徒刑甚至拘役处罚。
而在离婚分割财产的环节上,法院通常会遵循"扶弱怜贫"的原则,充分保障无过错配偶的权益。
设想如果婚外情是由于某一方配偶存在过错所引发的话,那么法院在做出裁决的过程中,必定会优先考虑保护非过错方的利益,并尽可能地保障受害方的权益,给予他们更多的财产份额。
然而,针对过错方而言,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了他们有可能被剥夺一部分财产权。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如何处理婚姻无效期内财产
在婚姻关系无效性的特定期限之内,处于同一居住环境中的双方当事人,其在此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应由他们自行协商处理;
倘若未能达成良好的协议方案,那么,就应该由当地法院依据照顾那些无过失方的基本原则做出最终的裁决。
对于由于严重违背婚姻伦理而引发的无效婚姻情形下的财产处置问题,既不能侵犯或损害到那些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所享有的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