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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疫情期间租房问题怎么处理?
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省市采取关闭公共娱乐场所、交通管制的措施,甚至在城市、村镇采取防控措施,以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散。这些防控措施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导致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发生纠纷。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施行)》规定:如果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因此,只有在疫情发生期间产生的违约行为,法院可以结合疫情及防控措施的影响以及当事人主张免除责任的理由,综合考量是否适用不可抗力条款。就疫情开始前租客已发生的违约行为,房主可以向对方主张违约金。在民商事活动中,各方处于平等、自主的主体地位,才能保证交易的平等。因此,直接从法律层面强制规定出租方必须减免承租方租金,不符合逻辑与情理。
二、疫情期间如何到法院立案
疫情期间,为了有效防控,许多地方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多地法院也关闭了现场立案及服务大厅,客观上给当事人立案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障碍。但根据《民法典》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的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同时,各地法院也开通了微信立案、邮寄立案等多种方式,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到保障。因此,想要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承租方或出租方,应对相关案件的诉讼时效进行把握和计算,或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立案,从而保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疫情期间虽然无法正常的工作,但涉及到租金的支付等情况,也是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的,如果一方存在违约等情况的,那么也是需要追究相关的违约责任的,但承租方也可以提交证据来协商要求免除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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