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标保证金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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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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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工程投标保证金规定

一、工程投标保证金规定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具体而言,关于投标保证金主要有以下几种规定: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

(2)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二、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为多少

请注意,投标保证金通常不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不过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0万元。

在此基础上,投标保证金是针对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以一定金额表示的对投标责任之保证。

同时需要提醒您的是,招标人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而该投标保证金不应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值的2%。

特别强调的是,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应与投标有效期相匹配。

对于我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境内投标单位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核准后应该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且应从其总公司账户转账而来。

我们坚决反对任何招标人擅自挪用投标保证金的行为。

招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所谓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整个招标投标环节中,投标人将其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人处并按照规定格式和额度所提交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保证责任。依照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当招标人在其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该投标保证金的额度应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总价值的百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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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咋规定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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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投诉12315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接待。12020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中心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书面形式、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投诉、申诉、举报。 2、登记。对消费者的投诉、申诉、举报要进行登记,对被诉方的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违法事实及有关线索、证据要详细记载;对申诉举报人的姓名、住址及申诉要求要认真记载。举报人不愿意透露姓名和表明身份的,应当尊重其意愿。 3、受理。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投诉、申诉、举报,应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进行受理。 4、处理。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受理机关或管辖地工商所及时处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责分工,由有关职能机构办理。 对属于民事争议的消费者权益纠纷的申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 对咨询电话,受理人员应正确解答,解答不了的,应说明情况,或告知到相关的部门咨询。 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投诉、申诉、举报,向申诉举报人说明情况,或根据与有关部门商定的意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回复。投诉、申诉案件依法调解后,依规定程序告知投诉申诉人;举报案件处理结果,必要时可回复举报人。 6、归档。投诉、申诉、举报处理情况及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备案。 7、数据资料采集。12020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办结后,要按照《12020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中设定的各项指标,详实准确地录入数据资料。
消费者投诉投诉申诉工作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接待。12020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中心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书面形式、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投诉、申诉、举报。 2、登记。对消费者的投诉、申诉、举报要进行登记,对被诉方的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违法事实及有关线索、证据要详细记载;对申诉举报人的姓名、住址及申诉要求要认真记载。举报人不愿意透露姓名和表明身份的,应当尊重其意愿。 3、受理。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投诉、申诉、举报,应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进行受理。 4、处理。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受理机关或管辖地工商所及时处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责分工,由有关职能机构办理。 对属于民事争议的消费者权益纠纷的申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 对咨询电话,受理人员应正确解答,解答不了的,应说明情况,或告知到相关的部门咨询。 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投诉、申诉、举报,向申诉举报人说明情况,或根据与有关部门商定的意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回复。投诉、申诉案件依法调解后,依规定程序告知投诉申诉人;举报案件处理结果,必要时可回复举报人。 6、归档。投诉、申诉、举报处理情况及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备案。 7、数据资料采集。12020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办结后,要按照《12020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中设定的各项指标,详实准确地录入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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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咋规定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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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复评程序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确定招标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
二、委托招标代理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三、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四、实行资格核验
初次进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分中心出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并将复印件交分中心备案。
五、衔接招标日程
招标人应通过分中心衔接招标活动日程,避免各招标项目在使用县招投标中心资源时发生冲突。
六、进场实施招标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组织答疑会,接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定标等。
七、租赁交易席位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未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办理过交易席位证或交易席位证已过有效期的,应向分中心申请租赁交易席位,办理交易席位证。
八、缴纳服务费用
招标人、中标人按规定缴纳相关交易服务费用。
九、发出中标通知
分中心按统一格式打印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签订经济合同

一、其它有关事项
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全部交易资料原件或复印件送交分中心备案一份。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按《建设项目交易档案目录》将整个交易过程的主要资料送交易分中心归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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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再建筑工程投标过程中,其中一个投标法人向另一个投标法人敲诈2000万,然后撤标,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rn企业投标报价的技巧与方法rn  确定一个最优报价是提高竞标能力的关键之一。在最优报价条件下,施工承包商既有中标机会,又能获取较为可观的利润。rn  
1、不平衡报价法。这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的总投标报价基本确定后,如何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也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理想的经济效益。一般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采用不平衡报价法:rn  ⑴能够早日结帐的项目可以报得较高,以利资金周转,后期工程项目可适当降低。rn  ⑵经过工程量核算,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多赚钱,而将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rn  ⑶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报价,而工程内容说不清楚的,则可以降低一些单价。rn  ⑷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做具体分析,因这一类项目要开工后由业主研究决定是否实施和由哪一家承包商实施。如果工程不分标,只由一家承包商施工,则其中肯定要做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要做的则应低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承包商施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价。rn  ⑸在单价包干混合合同中,业主要求有些项目采用包干报价时,宜报高价。一则这类项目多半有风险,二则这类项目在完成后可全部按报价结帐,即可以全部结算回来。而其余单价项目则可适当降低。rn  ⑹有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者对工程量大的项目报“单价分析表”,投标时可将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报得较高,而材料费算得较低。这主要是为了在今后补充项目报价时可以参考选用“单价分析表”中的较高的人工费和机械设备费。而材料则往往采用市场价,因而可获得较高的收益。rn  ⑺在议标时,承包商一般都要压低报价。这时应该首先压低那些工程量小的单价,这样即使压低了很多个单价,总的标价也不会降低很多,而给业主的感觉却是工程量清单上的单价大幅度下降,承包商很有让利的诚意。rn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表中工程量仔细核对风险的基础上,特别是对于报价中单价的项目,如工程量一旦增多将造成承包商的重大损失,同时一定要控制在合理幅度内,以免引起业主反对,甚至导致废标。如果不注意这一点,有时业主会选出报价过高的项目,要求投标者进行单价分析,而围绕单价分析中过高的内容压价,以致承包商得不偿失。rn  
2、多方案报价法。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一个建议方案;或对于一些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则要在充分估计风险的基础上,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按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果基本条款做某些变动,报出报价可降低的额度。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业主。这时投标者应组织一批有经验的设计和施工工程师,对原招标文件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仔细研究,提出更理想的方案以吸引业主,促进自己的方案中标。这种新的建议可以降低总造价或提前竣工或使工程运用更合理。但要注意的是对原招标方案一定也要报价,以供业主比较。rn  增加建议方案时,不要将方案写得太具体,要保留方案的关键技术,防止业主将此方案交给其他承包商。同时要强调的是,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或过去有这方面的实践经验。因为投标时间往往较短,如果仅为中标而匆忙提出一些没有把握的建议方案,可能引起很多后患。rn  
3、突然降价法。报价是一件保密的工作,但是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来刺探情报,因之在报价时可以采用迷惑对手的手法。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快要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采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在准备投标的过程中考虑好降价的幅度,在临近投标截止日期前,根据情报信息分析再做出决策。rn  采用突然降价法而中标,因为开标只降总价,在签定合同后可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思想调整工程量表内的各项单价或价格,以期取得更高的效益。rn  
4、先亏后盈法。对大型分期建设工程,在第一期工程投标时,可以将部分间接费分摊到第二期中去,少计算利润以争取中标。这样在第二期工程投标时,凭借第一期工程的经验、临时设施以及创立的信誉,比较容易拿到第二期工程。rn  争取评标奖励。有时招标文件规定,对某些技术规格指标的评标,投标人提供优于规定的指标值时,给予适当的评标奖励,如评标加分或减分一定百分比的评标价格。投标人应该使业主比较注重的指标适当地优于规定标准,可以获得适当的评标奖励,有利于在竞争中取胜。但要注意技术性能优于招标规定,将导致报价相应上涨。如果投标报价过高,即使获得评标奖励,也难以与报价上涨的部分相抵,这样评标奖励也就失去了意义。rn  总之,在当今招投标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任何建筑施工企业都必须重视对投标报价决策问题的研究。通常,为了自身生存和发展,企业决策者应对自己的报价多进行科学的分析,而后做出恰当的报价决策,选择适合的报价方法,全面考虑期望的利润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增强竞争能力,在风险和利润之间进行权衡,并做出选择。rn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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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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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消费者投诉投诉举报有哪些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接待。12020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中心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书面形式、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投诉、申诉、举报。 2、登记。对消费者的投诉、申诉、举报要进行登记,对被诉方的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违法事实及有关线索、证据要详细记载;对申诉举报人的姓名、住址及申诉要求要认真记载。举报人不愿意透露姓名和表明身份的,应当尊重其意愿。 3、受理。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投诉、申诉、举报,应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进行受理。 4、处理。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受理机关或管辖地工商所及时处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责分工,由有关职能机构办理。 对属于民事争议的消费者权益纠纷的申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 对咨询电话,受理人员应正确解答,解答不了的,应说明情况,或告知到相关的部门咨询。 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投诉、申诉、举报,向申诉举报人说明情况,或根据与有关部门商定的意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回复。投诉、申诉案件依法调解后,依规定程序告知投诉申诉人;举报案件处理结果,必要时可回复举报人。 6、归档。投诉、申诉、举报处理情况及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备案。 7、数据资料采集。12020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办结后,要按照《12020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中设定的各项指标,详实准确地录入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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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招标代理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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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出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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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签订经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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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该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的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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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外商投资的上市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设立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或现有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转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须符合《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报外经贸部审批。 2、现有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申请上市发行A股或B股,应获得外经贸部书面同意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上市与上市后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 (2)申请上市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应为按规定和程序设立或改制的企业。 (3)上市后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非上市外资股比例应不低于总股本的25%。 (4)符合上市公司有关法规要求的其它条件。 3、上市前属于中外合资企业的B股公司,申请其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应按《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在获得外经贸部书面同意意见后,向中国报送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的申请方案。申请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应符合下列条件: 转发B股后,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非上市外资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得低于25%; (1)拟上市流通的非上市外资股存续超过一年; (2)非上市外资股转为流通股后,其承接人能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原非上市外资股持有人的义务、责任; (3)符合上市公司有关法规要求的其它条件; (4)外商投资性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外资股暂不得转为流通股。 1、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书。 2、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4、投资者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5、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 6、企业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正副董事长的委派(任职)文件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 7、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8、企业住所使用证明,企业住所租赁的房屋,要提交房屋租赁协议(租期应在1年以上)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 9、凡涉及城市建设(含占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和环境保护的,应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件。 10、从事经济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还应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是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而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至今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体系,其中重要的法律、法规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等。 除此之外,外商投资企业的主管部门(商务部)和相关部门(主要是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还颁布了大量的部门规章,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关于举办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中外合资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原则和审查要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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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保证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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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拖欠工程款,如何投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拖欠工程款怎么解决? 可以直接向,要求判令甲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同时最好申请财产保全,查封甲方账户和其他财产。 时间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但是是乙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唯一有效的法律途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拖欠工程款要跳出三个误区,全面防范风险。 1、误区一:工程在我手上,不怕你逃债。而今众多工程至今土地或在建项目被业主抵押,施工企业赢了官司无法执行的现实告诉我们,此种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是极其危险的; 2、误区二:放松对有“政府背景”的工程款的清欠,认为有政府作后台,支付只是时间问题。岂不知,现今投资关系复杂,政府并不直接承担经济责任,甚至业主蓄谋以重组破产关闭陷阱使施工企业讨债无门的事例亦非罕见; 3、误区三:认为自己是国有企业,陷入最终的困境后,政府总会救一把。现实是,建筑业已是开放的竞争性行业,即使国企面临倒闭,指望政府或银行来拯救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 由此可见,施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知己知彼,防范风险。要配备专门人员,多渠道地对开发商的投资主体、注册资本、土地取得方式、地价支付进度和来源以及建设期资金渠道、银行贷款的条件等情况进行了解,然后综合分析其履约支付能力,做出切合实际的判断。特别是对承包合同或补充合同中要求垫资施工包括支付周期延长等变相垫资的条件的,更加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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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怎么投诉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协商方式发生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然后,由主管领导、承包当事人及财务、计划人员组成谈判小组,与建设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还款方案或签订还款合同。 2、调解方式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除协商外,还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尤其是请政府主管部门调解。因施工中产生种种纠纷而造成的工程款拖欠,更应请政府主管部门、承担担保单位及劳动仲裁机构等进行调解、仲裁。 3、法律方式法律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仲裁,即就工程款拖欠具体事项到仲裁机关,请求仲裁。二是诉讼,即向法律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工程款。 4、经济方式对于一些拖欠较久、清欠较难的款项,可以采取相应的经济方式清欠工程款。 (1)贴现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收账款形成或逾期后承包单位急需使用资金,而建设单位又无力偿还或不愿偿还的情况下,所采用的妥协赎买方式。 (2)买方信贷对于一些大型基础工程,可以争取银行对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以发包方的名义在完善担保手续的前提下,向承包方主办银行申请取得贷款,偿还工程款。 (3)卖方信贷在建设单位一时无力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承包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以承包方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到期由建设单位偿还。 5、日常催收
工程投标价格多少钱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公开招标采用公告的形式发布,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的形式发布。    (2)选择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因使用招标公告的形式,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投标人的数量;邀请招标针对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且事先已经知道投标人的数量。    (3)竞争的范围不同。由于公开招标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有机会参加投标,竞争的范围较广,竞争性体现得也比较充分,招标人拥有绝对的选择余地,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邀请招标中投标人的数目有限,竞争的范围有限,招标人拥有的选择余地相对较小,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将较小,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将某些在技术上或报价上更有竞争力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遗漏。    (4)公开的程度不同。公开招标中,所有的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预先指定并为大家所知程序标准公开进行,大大减少了作弊的可能;相比而言,邀请招标的公开程度逊色一些,产生不法行为的机会也就多一些。    (5)时间和费用不同。由于邀请招标不发公告,招标文件只送几家,使整个招投标的时间大大缩短,招标费用也相应减少。公开招标的程序比较,从发布公告,投标人作出反应,评标,到签订合同,有许多时间上的要求,要准备许多文件,因而耗时较长,费用也比较高。
投靠亲属落户的流程
[律师回复] 如果直系亲属投靠父母年龄上没有限制,户口在亲属之和非亲属间都可以投靠,户籍政策上并未禁止不是亲属的人投靠户口,只要当地政策允许,对方同意接收就是可以的。户口亲属投靠的一般程序,各地略有区别,请咨询户口迁入地派出所。 一般流程如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 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1)直系亲属投靠父母年龄上没有限制,户口在亲属之和非亲属间都可以投靠,户籍政策上并未禁止不是亲属的人投靠户口,只要当地政策允许,对方同意接收就是可以的。 (2)户口亲属投靠(没有说一定要直系亲属的哦)的一般程序,各地略有区别,请咨询户口迁入地派出所。 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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