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搬迁员工工资如何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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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单位发生搬迁不与员工协商。
厂房搬迁员工工资如何补偿

一、厂房搬迁员工工资如何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单位发生搬迁不与员工协商。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单位发生搬迁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这明显是不符合情理法的。首先要区分公司搬迁后员工是否选择继续履行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则不涉及赔偿问题。

二、厂房搬迁员工不去有赔偿吗

关于企业实行公司地址迁移时所涉及到的员工权益保障以及相应的补偿金问题,企业与员工之间可进行友好协商以达成共识。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以及具体条款第一款的阐释,如不能通过协商途径解除劳动合同,则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如下经济上的补偿:

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龄(因已知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便按该劳动者应得工资数额的一个月作为标准来发放给他们。

在此基础之上,若工龄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者,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其经济补偿金额;

而那些仅工作了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也将获得其应得工资数目的半个月作为补偿。

当面临因拆迁工程造成的公司迁移情况时,负责征收房屋的机构应对被征收人支付适当的搬家费用;

若被征收者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自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起至其正式入住前,该机构均有义务对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用或提供周转用房供使用。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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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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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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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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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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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自从我上学之后,妈妈就去厂子里上班了,最近听说工厂要搬迁了,但是,妈妈签订的合同还没有到期,那么工厂搬迁员工补偿工资怎么算
[律师回复] 如果你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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