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未签劳动合同离职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
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当员工未签署劳动合同时遭到解雇之际,若存在以下特定情形,是有望获得相应补偿的,反之,在既定事实基础上不存在此类情况的话,便无法领取赔偿金:
首先,当子啊劳动者身上出现了如下情形,比如:
(一)未能遵守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保障以及劳动环境方面的条款;
(二)未能按期且按标准足额发放工资薪酬给劳动者;
(三)未能如期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用;
(四)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侵犯了劳动者应有的合法权益;
(五)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所述之情形,导致劳动合同宣告无效;
(六)经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诸如此类的情况。
其次,即面向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后圆满结束劳动关系。
再者,假如单位出现了如下情形引发了辞退员工的抉择:
(一)若劳动者患有疾病或存在伤害事故,即使在法定医疗期限结束之后仍然无法胜任其原所在岗位的工作,亦或是无法胜任用人单位重新分配的工作岗位;
(二)劳动者能力不足以胜任工作任务,经由培训提升或调整工作岗位后还是无法达到所在岗位的要求;
(三)劳动合同缔结时所依据的诸多客观因素发生重大改变,使得劳动合同难以继续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商议,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共同一致意见。
此外,如果企业因为破产重整需要裁员也是可能会触发赔偿措施的。
最后,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抬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继续签约的意外情况之外,若是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话,也是需要给予劳动者适当补偿的。
总的来说,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也属于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的范畴。
在以上诸多情形当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也需要纳入考量范围之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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