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程序中,当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期间,通常情况下无法立即开展诉讼程序。具体而言,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等有权机关,在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为了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临时性的人身自由剥夺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在此阶段,案件仍处在侦查环节,证据可能尚未充足完备,相关事实亦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因此,通常需要等到案件侦查工作圆满结束,并将相关材料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之后,由检察机关作出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决定,然后才能正式进入法院的审判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7天。
具体说来,公安机关如若认为需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申请,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地将申请期限延长一天至四天;
然而针对流窜犯、惯犯及团伙作案等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其审核批准期限则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至于刑事拘留所针对的对象,包括以下七种情况:
1.预备实施犯罪行为、正在实施犯罪或犯罪发生之后立即被觉察到的当事人;
2.被受害者或目睹事件全过程的在场人士指认其犯罪的嫌疑人;
3.在其身边或住所查获有确凿犯罪证据的嫌疑人;
4.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或逃跑以及逃离现场的嫌疑人;
5.有毁灭、篡改证据或串通证词可能的嫌疑人;
6.尚未透露真实姓名、住所信息且难以确定其身份的嫌疑人;
7.存在流窜作案、反复作案及团伙作案嫌疑的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会坐牢吗
在司法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间通常不立即诉讼。拘留是侦查时遇紧急状况对现行犯或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措施。案件需侦查、证据待完善,待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决定是否起诉,再进入审判阶段。
四、刑事拘留期间能做律师吗
刑事拘留并非必然导致服罪入狱。它是一种强制性的执法手段,旨在通过限制涉嫌犯罪人员的人身自由,为接下来的调查取证以及司法审判提供必要条件。在刑事拘留阶段结束之后,案件将会步入司法程序,交由法院依据案情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审理并作出判决。如若最终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事实,则有可能面临起刑点以上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换言之即服罪入狱。然而,若是无罪释放,或被判予缓刑、拘役等相对轻微的刑罚,抑或是被裁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当事人便无需承受服刑之苦。在此需广大民众明确的是,刑事拘留仅系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环,其所产生的后果并不必然等同于最后的判决结果。
在司法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间通常不立即诉讼。拘留是侦查时遇紧急状况对现行犯或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措施。案件需侦查、证据待完善,待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决定是否起诉,再进入审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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