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能判多少年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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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贪污的处罚标准如下: -贪污金额在3万到20万之间的,判处有期徒刑3年或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金额在20万到300万之间的,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贪污金额特别巨大且情节严重的,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贪污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贪污罪能判多少年

一、贪污罪能判多少年

依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分别适用如下处罚标准:

首先,对于贪污数额达到3万元至20万元之间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并科罚金之罚;

其次,贪污数额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鉴于其犯罪情节更为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最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极为严重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若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则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同时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对于多次贪污行为未经处理的情况,应按其累计贪污数额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贪污处罚标准:贪污3万至20万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20万至300万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给国家人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者,可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二、贪污罪能判多少年

对于涉案金额达到了较大程度,或涉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情节的情况下,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司法惩戒,同时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接受相应罚金的处罚。

在贪污金额达到巨额级别,或涉及更为严峻的犯罪情节时,行为人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也需要缴纳规定的罚金或支付相应的财产作为赔偿

但如果贪污金额已经无比巨大,甚至给国家及人民带来了极端严重的经济损失的话,那么行为人将会被判处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在此基础之上还要承担高昂的罚金罚款,甚至失去自己拥有的全部财产。

然而,假如该案件中资金数额极大,且对整个社会和国家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那么行为人将会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极其严重的刑事惩罚,并且其所有权下所有的财产都会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查封和处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三、贪污罪能判刑

关于贪污罪是否不可避免地将受到法律制裁,这一问题是可以肯定回答的。贪污罪,通常而言,特指国家公职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利用手中职权的优势,以诸如侵吞、盗窃、诈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法,非法占有公共资产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贪污数额较大者,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情节的贪污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处以罚金。而对于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情节更为严重的行为,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至于贪污数额极其庞大,或者情节极端恶劣的贪污行为,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若是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么罪犯将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且还要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在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将会全面考虑到贪污行为涉及的金额大小、情节轻重、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以及被告方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

贪污处罚标准:贪污3万至20万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20万至300万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给国家人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者,可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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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贪污和小贪污有区别吗?小贪污没人管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大贪污和小贪污有区别吗?小贪污没人管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有区别,只是金额大小的区别,都是构成罪,触犯了刑法,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般构成罪,建议到当地检察院污贿赂局举报,请求当地检察院污贿赂局进行监督和调查。
污贿赂局是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其职权主要是办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污贿赂局根据举报中心或其他的渠道提供的犯罪线索,对该线索进行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则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不予立案;有署名控告人的,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污贿赂局是有法律明确授权的侦查机关,有侦查权,可进行专门的调查工作和强制性措施的法定侦查机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罪量刑】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
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罪量刑】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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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数额怎么认定,贪污罪数额怎么认定,贪污罪数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个人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个人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犯罪集团的总数额,对其他共同犯罪的分子而言,则是指某个人实际参与的数额。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重大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后果特别严重的,或者后订立攻守同盟、毁灭罪证、证人、拒不退赃,情节特别恶劣的,等等。只有在同时具备个人数额在10万元以上和情节特别严重两方面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判处死刑,并处没收则产。只具备其中一项的,不能处死刑。 2、个人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据此,如果个人数额为1万元以上的,即使行为人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也不得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有其他法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除外)。 4、个人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多次未经处理,是指两次以上的行为,既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也没有受过行政处理。累计数额应按本法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执行。在追诉时效期限内的数额应累计计算,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数额不予计算。 本条第3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根据共犯理论,对2人以上共同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分别处罚。对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的总数额处罚。对其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的总数额处罚。对于共同尚未分赃的案件,处罚时应根据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参照总数额和共犯成员间的平均数额,确定犯罪分子个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对于共同个人所得数额虽末达到5000示但共同数额超过5000元的,主要责任者都应给予处罚,其中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时,还应当依法并处没收财产,或者判令退赔。处理案件时,还要积极追赃,不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追缴的公共财物,应退回原单位;依法不应退回原单位的,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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