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的实施,主要是为了确保在案件的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中,犯罪嫌疑人能始终保持被追究并在需要时即可随时应讯的状态,从而避免影响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转。在此过程中,一旦经由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行为进行深入审查之后,若发现其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犯罪情节轻微且无需判处刑罚,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那么便会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取保候审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确保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起诉阶段保持被追究和随时应讯的状态。经人民检察院审查,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刑罚,或证据不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以维护法律公正和程序正义。
二、取保候审去什么地方办理
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均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撤销现在的拘禁状态,改为取保候审;
在此过程中,申请书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对于此类取保候审请求,拥有决策权的有权机关,应该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请做出批准或拒绝批准的回复。
若是公安司法机关经调查后,决定不对相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那么他们需要亲自向当事人宣布这一决定,并且由有关人员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当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应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书发送至指定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同时明确告知该单位在执行期间若准备批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离离开现居住地,需事先征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同意。
如果是用保证人进行担保的情况下,还需要将保证人取保候审的保证书一同送达到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去了检察院多久去法院
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随着事例进入了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对于这类事例,检察机关所需完成的审查起诉期限通常规定为一个月,而那些复杂且难度系数较高的事例,则可适度地将此期限延长至15天。待检察机关完成相应的审查程序并对需要进行刑事诉讼追究责任的事例提交给法院处理时,法院方面应当在收到该报告之日起的7日内予以受理。然而,具体到每一个事例的实际情况,其所耗费的时间往往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事例的复杂性程度、证据材料是否充足以及是否需要进行补充侦查等等。若检察机关发现证据存在不足之处,他们有可能会将事例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这样一来,事例的审理周期便会相应地得到延长。因此,我们无法给出一个精确的时间表,以明确从检察机关到法院的整个流程所需耗费的时间,这需要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取保候审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确保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起诉阶段保持被追究和随时应讯的状态。经人民检察院审查,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刑罚,或证据不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以维护法律公正和程序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