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企业不幸于营期中宣告破产,此时如负债的法定代表人无力予以偿还,通常需要依循与破产清算有关之法律程序展开处理。
首先,当公司步入破产后,应立即成立专门负责破产清算之部门或团队(即破产清算组),针对公司所拥有之所有资产进行全面且细致的清点、评估以及处置工作。在此过程中,依据法律明确规定的清偿顺序,将依次支付破产费用、共同利益债务、员工薪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各项债务。倘若公司在清偿完毕上述各类债务之后尚有余力,方能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普通债务。
然而,若公司资产不足以完全清偿所有债务,则普通债权人可能无法得到全额偿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时,法定代表人无力偿债则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全面清点、评估、处置资产。按法律清偿顺序支付破产费用、债务等,先保障员工薪资、税款等,剩余资金再还普通债。若资不抵债,普通债权可能无法全额受偿。
二、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要钱?
当企业陷入破产危机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债务申报以寻求资产回收的可能。
债务人如决定启动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将会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予以正式立案受理。
在此期间,债权人需密切关注债权申报信息,并及时响应相关通知。
待人民法院正式启动破产程序后,会有专业的破产管理人员被指派参与其中,同时还将组建起专门的清算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有秩序地对公司资产进行合理安排与分配。
最终,在所有分配工作完毕之后,企业便可以进行清算手续,进而完成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破产债务人是谁
当一家公司陷入破产境地之时,债务人通常便指向了该公司自身。按照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条款所明确,破产债务人即是在整个破产程序期间,被依法宣告破产身份的经营主体。在这个阶段里,作为破产债务人,他们需严格履行各种法定职责,并享有一定的权益,如有权提交破产重整或和解申请等等。同样重要的是,破产债务人的各项资产将会被彻底清查,以便用于对各债权人的债务偿还。在这一清偿过程中,债权人业可寻求诸如申报债权等多种途径来积极参与破产程序,进而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破产程序乃是一项极为复杂且严谨的法律程序,必须交由具备丰富经验与专业知识的法律从业者来负责处理。
企业破产时,法定代表人无力偿债则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全面清点、评估、处置资产。按法律清偿顺序支付破产费用、债务等,先保障员工薪资、税款等,剩余资金再还普通债。若资不抵债,普通债权可能无法全额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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