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期解保后还会再追查下去吗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并解除后,该案能否持续侦办,需依据实际审理状况而定。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相关案件的侦查任务业已顺利完结,所收集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则将按法定程序推进该案的后续流程,如移交至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及法院进行审判等环节。
然而,若案件侦查过程中未能获取充足的证据支持,或经调查核实后判定被告人无罪,那么该案可能无法继续深入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解除后,案件是否续侦依审理情况而定。若侦查完成且证据确凿,将依法推进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及法院审判。反之,若证据不足或被告人被认定无罪,案件或终止深入调查。
二、取保候审人的条件有什么
对取保候审人员的资格认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罪责处罚力度,如果其可能会受到诸如管制、拘役等轻型刑事处罚,亦或是可能会适用独立的附加刑;
其次,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罪责应已达到有期徒刑以上的量刑标准,并且经过仔细评估后,不宜在监狱中继续服刑,以保证公众安全和稳定;
再次,若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严重身体残疾或者生活无法自理等情况,或者孕妇以及哺乳期女性等弱势群体,且其行为不会带来重大社会危害性,同样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案件审理期限已经届满,但由于各种原因仍未完成审判工作,也可视情形适当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人多久可以出来结果
关于取保候审的审核流程以及具体决策的时间界限并无固定标准可言。概括而言,从申请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至相关部门最终做出决定,所需时间往往为三个工作日以内。然而,对于较为复杂的事例情况,审核期限或许有所延长,但最长不应超过七个自然日。在这个过程中,负责审理的机构将综合衡量案情的严重程度、犯罪情节及嫌疑人或者被告者的人身危害指数等多个角度开展深入评估和全面审查。当申请人所提供的担保金额或者保证人资质符合法定要求且被申请人具备取保候审资格时,例如其有可能被判定实施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或者预计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重罪刑罚并且采纳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任何潜在威胁,那么审核通过的几率将会相对较高。反之,若未能获得批准,相关部门亦会向申请人说明拒绝的原因。
取保候审解除后,案件是否续侦依审理情况而定。若侦查完成且证据确凿,将依法推进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及法院审判。反之,若证据不足或被告人被认定无罪,案件或终止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