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后不够清偿怎么处理
倘若企业在经过破产清算之后,发现其现有资产尚不充足用以完全偿还累积的所有债务,通常情况下将会采用如下方法予以妥善解决:
首先,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明确的清偿顺位展开分配工作。在此过程中,在优先清偿所有的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所产生的债务之后,依法定顺序对破产财产进行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拖欠的职工工资、医疗费、伤残津贴、抚恤费等款项,以及应计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同时还包括了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企业尚未结清的除了上述提到的款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企业所拖欠的税款;
(三)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在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位的清偿需求时,则将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清算后,若资产不足以偿还全债,则依法定顺序清偿:先清偿破产费及共同债务,再依次是职工工资、社保及补偿金,未结清社保费、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同一顺序债权不足清偿时,按比例分配。
二、破产清算后是否还要还债
无疑地,企业在宣告破产后必须履行其债务义务。
其偿还方式是将公司的剩余资产按照优先顺位负担各项债务的偿还责任。
在启动破产程序之后,将首先优先处置用于偿还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受益债务的破产财产,然后遵循以下逐层分解的分配顺序:
(1)债务人应付的员工薪资、医疗保障、伤残补贴及抚恤金等,以及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应纳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还有需要向员工支付的特殊补偿金;
(2)除了上文提到的内容,债务人还要负责缴纳所有待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欠付的税款;
(3)最后,再对普通债权人的破产债权进行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清算后债务不够偿还怎么办
在通常情况下,若破产清算完毕后仍无法完全偿还所欠之债,则破产企业的剩余财产将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合理分配。首先,破产清算所需的相关费用以及责任与所有人共享的损失将获得优先处理;其次,员工的债权、已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及税款等将依次得到清偿;最后,普通破产债权方能得到相应的补偿。若以上步骤完成后,债务仍然未能全部偿还,那么未获清偿的部分在法律层面上有可能被视为核销。然而,具体的执行情况可能因为破产法的具体规定以及事例的特殊性而有所区别。在整个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管理人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妥善管理并进行合理分配。对于债权人而言,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
企业破产清算后,若资产不足以偿还全债,则依法定顺序清偿:先清偿破产费及共同债务,再依次是职工工资、社保及补偿金,未结清社保费、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同一顺序债权不足清偿时,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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