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如何进行索赔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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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遭遇工伤事故,首先需单位(依法参保工伤保险者)在15个工作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其次,由社保机构调查确认工伤性质(默认程序,单位已书面认可并未参保除外)。接着,劳动者与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附工伤认定决定及医疗资料。鉴定后,依据标准计算赔偿额:有工伤保险,国家机构发放;无保险,与单位协商解决。
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如何进行索赔

一、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如何进行索赔

倘若您遭遇工伤事故,图索其赔偿流程应如下所示:

首先,必须完成工伤报告程序。

此步骤唯有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入保工伤保险之单位才可执行。

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报告。

其次,进行工伤认定

此环节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涉及对工伤(亡)事故展开调查以期确定是否属工伤范畴,此乃出于普遍考虑,所有工伤皆须遵循的首要步骤。

然而,若用人单位已书面认可该工伤事故属于工伤,且相应地未曾为员工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服务时,便无需进行该项程序。

再次,需进行工伤鉴定程序

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评估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共同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同时附上工伤认定决定以及在职期间工伤医疗相关的详细资料。

最后,处理协商赔偿事宜。

在经过上述鉴定程序之后,关于赔偿额的计算即可依据鉴定标准加以准确计算得出。

若用人单位已为员工投放工伤保险,那么补偿款便会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根据标准直接予以发放;

相反,若是单位尚未为员工办理该项保险,那么便需要依据相同标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来达成妥善赔偿方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如何处理

倘若在员工不幸遭遇职业病伤害事件之际,雇主或其他职员须立即将受伤者送至与其签署了服务合同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如情况相当迫切,也可选择离事发现场最近的急救机构进行处理;

在此之后,雇主还需立刻通知受伤者家属,以便他们为受伤者办理工伤认证手续。

经过专业机构确认属于工伤范畴的情形中,该名劳动者应立即开始申请相应的工伤赔偿事宜。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倘若您遭遇工伤事故,图索其赔偿流程应如下所示:

首先,必须完成工伤报告程序。

此步骤唯有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入保工伤保险之单位才可执行。

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报告。

其次,进行工伤认定。

此环节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涉及对工伤(亡)事故展开调查以期确定是否属工伤范畴,此乃出于普遍考虑,所有工伤皆须遵循的首要步骤。

然而,若用人单位已书面认可该工伤事故属于工伤,且相应地未曾为员工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服务时,便无需进行该项程序。

再次,需进行工伤鉴定程序。

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评估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共同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同时附上工伤认定决定以及在职期间工伤医疗相关的详细资料。

最后,处理协商赔偿事宜。

在经过上述鉴定程序之后,关于赔偿额的计算即可依据鉴定标准加以准确计算得出。

若用人单位已为员工投放工伤保险,那么补偿款便会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根据标准直接予以发放;

相反,若是单位尚未为员工办理该项保险,那么便需要依据相同标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来达成妥善赔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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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雇佣关系发生意外工伤应该怎样索赔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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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如何进行工程款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进行工程款索赔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工程索赔
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工程索赔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益受法律保护,这种义务受法律制约。索赔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并且由合同的性质决定。如果没有索赔和关于索赔的法律规定,则合同形同虚设,对双方都难以形成约束,这样,合同的实施得不到保证,不会有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索赔能对违约者起警戒作用,使他考虑到违约的后果,以尽力避免违约事件发生。所以,索赔有助于工程承发包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
(2)使工程造价更合理。索赔得正常开展,可以把原来打人工程报价中的一些不可预见费用,改为实际发生的损失支付,有助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为合理。
(3)有助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利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如果承包商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损失得不到合理的、及时的补偿,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倒闭。
(4)有助于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有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
怎么进行工程款索赔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工程索赔
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工程索赔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益受法律保护,这种义务受法律制约。索赔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并且由合同的性质决定。如果没有索赔和关于索赔的法律规定,则合同形同虚设,对双方都难以形成约束,这样,合同的实施得不到保证,不会有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索赔能对违约者起警戒作用,使他考虑到违约的后果,以尽力避免违约事件发生。所以,索赔有助于工程承发包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
(2)使工程造价更合理。索赔得正常开展,可以把原来打人工程报价中的一些不可预见费用,改为实际发生的损失支付,有助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为合理。
(3)有助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利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如果承包商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损失得不到合理的、及时的补偿,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倒闭。
(4)有助于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有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
我们家的一个亲戚准备起诉自己的孩子不进行赡养义务,追索赡养费的有哪些证据可以追索?
[律师回复] 在子女有能力的情况下应该尽自己的责任来赡养。但现实中经常发生子女不支付父母赡养费的情况,此时就需要追索赡养费。那么追索赡养费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追索赡养费的证据有哪些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的家庭纠纷都是由追索赡养费引起的。父母在向子女追索赡养费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赡养费的具体标准也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婚姻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赡养费纠纷中,原告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2、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3、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赡养费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老人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要明确支付的赡养费具体包括哪些费用。法定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有: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非常值得提倡。子女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并不仅仅是支付一定赡养费,此时还包括对父母精神上、生活上的关心和照顾。而要是无法实际照顾父母,同时又不支付赡养费的话,那么父母可以进行追索。不过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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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索赔呢?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赔偿问题。如果不行的话还可以打电话报警,交给交警部门处理。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索赔。还可进行上诉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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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该怎么进行工程款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该怎么进行工程款索赔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工程索赔
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工程索赔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益受法律保护,这种义务受法律制约。索赔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并且由合同的性质决定。如果没有索赔和关于索赔的法律规定,则合同形同虚设,对双方都难以形成约束,这样,合同的实施得不到保证,不会有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索赔能对违约者起警戒作用,使他考虑到违约的后果,以尽力避免违约事件发生。所以,索赔有助于工程承发包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
(2)使工程造价更合理。索赔得正常开展,可以把原来打人工程报价中的一些不可预见费用,改为实际发生的损失支付,有助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为合理。
(3)有助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利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如果承包商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损失得不到合理的、及时的补偿,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倒闭。
(4)有助于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有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
能怎么进行工程款索赔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工程索赔
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工程索赔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益受法律保护,这种义务受法律制约。索赔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并且由合同的性质决定。如果没有索赔和关于索赔的法律规定,则合同形同虚设,对双方都难以形成约束,这样,合同的实施得不到保证,不会有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索赔能对违约者起警戒作用,使他考虑到违约的后果,以尽力避免违约事件发生。所以,索赔有助于工程承发包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
(2)使工程造价更合理。索赔得正常开展,可以把原来打人工程报价中的一些不可预见费用,改为实际发生的损失支付,有助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为合理。
(3)有助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利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如果承包商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损失得不到合理的、及时的补偿,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倒闭。
(4)有助于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有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
应该怎么进行工程款索赔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工程索赔
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工程索赔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益受法律保护,这种义务受法律制约。索赔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并且由合同的性质决定。如果没有索赔和关于索赔的法律规定,则合同形同虚设,对双方都难以形成约束,这样,合同的实施得不到保证,不会有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索赔能对违约者起警戒作用,使他考虑到违约的后果,以尽力避免违约事件发生。所以,索赔有助于工程承发包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
(2)使工程造价更合理。索赔得正常开展,可以把原来打人工程报价中的一些不可预见费用,改为实际发生的损失支付,有助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为合理。
(3)有助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利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如果承包商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损失得不到合理的、及时的补偿,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倒闭。
(4)有助于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有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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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找谁索赔,交通事故应该索要哪些赔偿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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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和 把握“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如何正确认定“因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以及具体损害赔偿程序及赔偿范围等一系列的问题。调整司法程序中财产保全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纵观其中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关于财产保全从申请、实施,到发生错误、争议解决,在审理程序,损害赔偿实体标准,程序性权利等很多 方面规定粗疏,甚至缺少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通常性地理解,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从本质上看是一种侵权行为,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行为人由于过错侵 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损害与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行为人对该损害结果或不法事态负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对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害赔偿,仅存在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以及损害结果并不足以使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被申请人或其他受害人还应当证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就是错误的申请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关联性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普遍要求。如果被申请人遭受的损失并非由于申请人错误申请财产保全,就不能归责于申请人。那么,在实务中如何认定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笔者认为,应结合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必要性、充分性和关联性三个角度进行考察,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以避免矫枉过正把本来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亦或是只是损害结果发生一个条件的认定为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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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人错误保全的法律后果上,法律规定也较为笼统,《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诉讼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而对于损失赔偿的程序及范围均没有作出进一步的界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保全错误时,在赔偿问题的处理上无章可循,操作不一。财产保全损失赔偿制度的不完善易使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措施,增加人民的工作量,提高诉讼成本,也容易使得被申请人对财产损失的主张难于落实,无法保障被申请人的权益。
房屋强制拆迁索赔怎样进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拆迁,简称,常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4、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5、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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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索赔
交通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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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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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乘坐客运车辆发生车祸应该如何索赔?
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和不能举证证明其收入以及不能证明其从事的具体行业的人员,可以参照目前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误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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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过期食品能怎么进行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买到过期食品如何进行索赔
国家法律禁止生产和销售过期食品。
如果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商户退货或者更换。
《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条禁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用回收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第四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和配送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六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召回、超过保质期等市场退出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建立不合格食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污染物质、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二)生产经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三)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一百二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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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怎样进行车险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交通事故后怎样进行车险索赔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车险索赔
1、立案查验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二、汽车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常规案件所需的单证:
出险通知书、修理清单、修理发票原件、有关费用凭证原件(包括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事故照片、保险车辆行驶证及出险驾驶员驾驶证正副证的复印件以及根据不同保险事故提供相关职能部门的事故证明。常规事故:常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应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出具的调解书、判决书;非道路交通事故应提供公安部门证明;火灾事故应提供事故发生地消防部门的证明。
财产保全错误能怎么进行索赔
[律师回复] 对于财产保全错误能怎么进行索赔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保全错误如何进行索赔
财产保全措施,是指人民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
一,对于保证人民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民事诉讼法中设立了财产保全制度,其主要方式有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法 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然而,法律在保障权益时是公平的。为了保障被申请人的权益,防止权利人滥用财产保全制度损害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但在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和 把握“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如何正确认定“因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以及具体损害赔偿程序及赔偿范围等一系列的问题。调整司法程序中财产保全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纵观其中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关于财产保全从申请、实施,到发生错误、争议解决,在审理程序,损害赔偿实体标准,程序性权利等很多 方面规定粗疏,甚至缺少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通常性地理解,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从本质上看是一种侵权行为,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行为人由于过错侵 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损害与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行为人对该损害结果或不法事态负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对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害赔偿,仅存在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以及损害结果并不足以使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被申请人或其他受害人还应当证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就是错误的申请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关联性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普遍要求。如果被申请人遭受的损失并非由于申请人错误申请财产保全,就不能归责于申请人。那么,在实务中如何认定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笔者认为,应结合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必要性、充分性和关联性三个角度进行考察,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以避免矫枉过正把本来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亦或是只是损害结果发生一个条件的认定为具有因果关系。
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从实质上看是一种侵权行为,在实践中,同时为防止被申请人权利滥用,如果想追究申请人的责任,首先要认定这种错误申请行为具备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损失的存在、损失与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实务中,对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害赔偿,如果仅仅存在错误申请及损害结果,这并不足以使申请人产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申请人或其他受害人还应当证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财产损害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应当驳回其要求申请人赔偿的请求。
在申请人错误保全的法律后果上,法律规定也较为笼统,《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诉讼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而对于损失赔偿的程序及范围均没有作出进一步的界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保全错误时,在赔偿问题的处理上无章可循,操作不一。财产保全损失赔偿制度的不完善易使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措施,增加人民的工作量,提高诉讼成本,也容易使得被申请人对财产损失的主张难于落实,无法保障被申请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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