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解除后还能追究吗
解除取保候审之后,还否会面临刑事诉讼追责,这取决于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例如,若在取保候审阶段内,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或是审判程序皆已顺利完成,且经评定确认嫌疑人或被告无罪、犯罪行为情节轻微无需给予刑事处罚,或者因证据不足而无法证明其有罪的情况下,通常不再受到刑事追诉。
然而,若案件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解除取保候审仅是由于强制措施的调整,而非案件审理的结束,那么仍然存在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解除取保候审后是否会面临刑事诉讼追责,需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如案件已侦查终结,审查起诉和审判完成,嫌疑人或被告被认定无罪、犯罪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通常不再追诉。但如果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明确,取保候审的解除只是强制措施调整,案件仍在审理中,仍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二、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在取保候审这一程序中,并不会留下案底。
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物理受到人民法院判处有罪,或是面临了应处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境时,亦或者预计可能将被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后仍不能排除其对社会产生危险性时,相关部门才会考虑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通常来讲,取保候审保证金并不能直接转变为罚金。在刑事事件的处理环节,取保候审保证金主要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而自愿交付的资金。而罚金则是由法院根据罪犯所犯下的具体罪行和情节,对其处以向国家交纳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刑罚的惩罚方式。然而,一旦法院作出最后的判定,对罪犯实施判处罚金或单独罚金的惩罚,若相关的取保候审对象未能按照判决执行缴纳罚金的责任,并在此时其个人账户内保有尚未用尽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在特定的情形下,若得到法院的批准,该取保候审保证金便可用于抵扣罚金。但是这种转化过程并不属于自发的,而必须遵循合法的程序与决议进行。
解除取保候审后是否会面临刑事诉讼追责,需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如案件已侦查终结,审查起诉和审判完成,嫌疑人或被告被认定无罪、犯罪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通常不再追诉。但如果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明确,取保候审的解除只是强制措施调整,案件仍在审理中,仍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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