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诈骗罪中,“虚假”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是虚假的主体身份,这往往表现为行为人冒用他人名义或捏造并不存在的法人实体;
其次是伪装出的履约能力,即夸大了自己的经济实力与技术水准等方面的优势,以此诱骗对方签署合同;
再次是对合同标的的编造,即指行为人对合同中所涉及的物品、服务等进行了虚假的陈述和描绘;
最后是虚假的担保,即行为人为获得对方信任而提供了虚假的担保物或担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中,“虚假”涵盖:虚假主体身份,如冒用他人名或虚构法人;伪装履约能力,夸大经济实力与技术优势诱骗签约;编造合同标的,对物品、服务作虚假陈述;及虚假担保,提供不实担保物或担保人以增强信任。这些手段均构成欺诈核心。
二、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是怎样
若存在如下任意一种情况,且行为人以非法侵占为动机,在与他人订立合同时以及履行协议的过程中,欺诈性地获取对应方的财物,并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话,该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期限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能被要求支付罚金;
倘若犯罪金额巨大或是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期限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受到罚金的制裁;
而当诈骗金额特别巨大,甚至出现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时,行为人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需缴纳罚金,或者是财物被没收的严厉惩处:
第一类情况,例如利用虚拟单位或假冒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第二类情况,借助于伪造、篡改或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所有权证明来进行担保;
第三类情况,缺乏实际履行能力,为实现其目标,选择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仅部分履行合同,以此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与其签订和履行合同;
第四类情况,收取对方当事人所给予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意图逃避藏匿;
最后一类情况,采取其他方式,如欺骗、误导等手段来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标准有哪些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合同诈骗罪中“数额较大”的判定标准,在国内各省市之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一般而言,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在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其所涉及的金额达到人民币两万元及以上者,往往会被视为构成了“数额较大”的犯罪事实。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受到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司法实践经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变化。在进行司法裁决时,我们不能仅仅依据诈骗所得的金额来做出判断,还需结合罪犯采用的犯罪手法、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危害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即便犯罪分子的诈骗所得款项与其“数额较大”的判定标准仅相差少许,只要他们还有其他较为严重的违法情节,那么他们同样有可能面临到刑事处罚的风险。
合同诈骗罪中,“虚假”涵盖:虚假主体身份,如冒用他人名或虚构法人;伪装履约能力,夸大经济实力与技术优势诱骗签约;编造合同标的,对物品、服务作虚假陈述;及虚假担保,提供不实担保物或担保人以增强信任。这些手段均构成欺诈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