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能附带民事吗
危险驾驶罪罪犯可依法被允许对其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以及财产所有权的行为提起诉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附带民事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要求犯罪嫌疑人对其所实施的危险驾驶行为给自己带来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民事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当危险驾驶导致他人车辆受损、人员受到损伤需接受治疗等情况发生时,受害者有权利通过请求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用、医疗护理费用、误工薪资、精神痛苦补偿等在内的相关损害款项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危险驾驶罪罪犯可依法面临附带民事诉讼,即受害人可就其生命健康与财产受损提起诉讼。受害者有权要求罪犯赔偿因危险驾驶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涵盖车辆维修、医疗费用、误工补偿及精神损害赔偿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危险驾驶罪最轻怎么判驾驶证咋处理
1.对于危险驾驶罪这一严重情况,最轻微的惩罚措施为被判处一个月拘役。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危险驾驶罪的判刑标准来看,主要的惩罚措施包括接受拘役和罚金的双重惩罚,其中所受拘役期限最短为一个月以上,最长则通常不超过六个月。
值得强调的是,在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中,法院有权决定是否同时判处被告人罚金,然而,缴纳罚款并非适用所有案件,只有普通违法行为才可能涉及到罚款的问题。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危险驾驶罪的工具是什么
在涉及到危害交通安全类事件中的以下三种典型犯罪行为的审判中,通常所说的"工具"主要就是指的机动车这一物质实体。这些危险驾驶罪行为其所涉及的具体种类的机动车包括了汽车、摩托车以及其他所有类型的,经过道路检测许可并允许合法上路行使的机动车辆。关于此类犯罪行为的具体事件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驾驶员以追求速度为目的,进行无视法律法规的竞速比赛,并且情节恶劣;其次,驾驶员在饮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第三,驾驶员在从事校车服务或旅客运输工作过程中,严重超过了额定的乘客承载量,或者严重超出了规定的最高时速限制;最后,驾驶员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从而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潜在的威胁。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机动车必须处在正常运行的状态之下,如果由于车辆自身存在严重的故障问题而导致驾驶失控等特殊情况发生的话,那么这就可能会对对犯罪行为的认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然而,从总体上看,机动车作为危害交通安全类犯罪行为的主要工具,其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的违规驾驶行为无疑是判断是否构成此类犯罪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危险驾驶罪罪犯可依法面临附带民事诉讼,即受害人可就其生命健康与财产受损提起诉讼。受害者有权要求罪犯赔偿因危险驾驶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涵盖车辆维修、医疗费用、误工补偿及精神损害赔偿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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