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合同诈骗罪之案应交由罪犯所处犯罪地点的公安机构负责审理。此所谓“犯罪地”则包含了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受害人遭受损失的地方。由于合同诈骗罪往往涉及到各类经济类交易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多个犯罪地的情形。
然而,若由罪犯居住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办理此案可能更为合适的话,那么亦可将该案件划归至罪犯居住所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诈骗罪案件通常由犯罪地公安机构审理,犯罪地涵盖行为发生地及受害地。鉴于合同诈骗涉及复杂经济交易,可能存在多地犯罪情况。若考虑便利性,案件亦可转至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审理,以高效推进案件调查与处理。
二、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两者之间存在以下明显差异:
首先,主观意向表现形式有所不同。
合同诈骗犯罪需要以非法占有的目作为构成要素,而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并无此类必要条件。
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图,就成为区分二者主观方面的关键所在;
其次,对于合同义务的态度也大相径庭。
在合同诈骗案件中,罪犯往往缺乏履行合同的诚意,因为他们本身并不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仅仅打着非法占有为唯一目的的幌子。
相比之下,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通常会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进度,且具备实质性的履行能力。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管辖公安机关是哪个
在法院审理和判决合同诈骗罪的过程中,公安机关的权限与管辖范围是决定性的因素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类事件应由犯罪行为实施地以及犯罪结果出现地所在的公安机关负责侦查、起诉、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换句话说,在大多数情况下,以犯罪行为发生地为核心的公安机关拥有对该类事件的专属管辖权。然而,若犯罪行为涉及到多个实施地点,那么每一个实施地点的公安机关均有权对此类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在盘点各公安机关的管辖权时,还应充分考虑到事件的复杂性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因素。在发生多地共管现象时,依照法律规定,应首先由首位接手此案的公安机关全权负责该案的处理工作;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紧急状态,部分地区的公安机关亦可联手协作,由主犯实施地的公安机关牵头执行事件。总而言之,确定合同诈骗罪的法定管辖公安机关,需要综合考量具体事件的具体情节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适用,务必做到审慎严密、准确无误。
合同诈骗罪案件通常由犯罪地公安机构审理,犯罪地涵盖行为发生地及受害地。鉴于合同诈骗涉及复杂经济交易,可能存在多地犯罪情况。若考虑便利性,案件亦可转至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审理,以高效推进案件调查与处理。